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灵光寺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灵光寺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灵光寺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已经海发改发[2019]3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天保资金、公益林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灵光寺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地点:海原县南华山灵光寺区域

工程规模:构建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平台,新建三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新建铁塔二座,旧塔改造一座)、五套保护区主要道路及沟口人、车数据采集系统、在保护站部署一套野外视频监控接收系统等。

工 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项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官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网上查询核实后签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08:00-18:3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9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海原县建设路

联系人:田贵林

电话:132*****020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人:倪小媛

电话:181*****519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小时分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信息化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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