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安乡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专项规划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大安乡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专项规划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安乡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专项规划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
1大安乡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专项规划1*******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鉴于泰顺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2019年7月签订“大瓯越·生命源”泰顺县乡村振兴产城融合全过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就“大瓯越·生命源”泰顺县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等相关业务建立合作关系。本项目是对泰顺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和延续。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等综合甲级资质 ,所以该公司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并且该公司已介入本项目前期工作。采购单位对其服务相当满意。同时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招商引资的载体,为确保后期招商引资的落实,所以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9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吴尚培高工泰顺县生态搬迁办
叶其辉高工泰顺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夏念发高工泰顺县住建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条规定:“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鉴于泰顺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2019年7月签订“大瓯越·生命源”泰顺县乡村振兴产城融合全过程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就“大瓯越·生命源”泰顺县乡村振兴产城融合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等相关业务建立合作关系。本项目是对泰顺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和延续。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等综合甲级资质 ,所以该公司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并且该公司已介入本项目前期工作。采购单位对其服务相当满意。同时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招商引资的载体,为确保后期招商引资的落实,经专家一致论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6*****517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附件信息:

  • ********388/20198/8e582e44-0583-43a1-bfe0-22acda1ca240">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pdf

    126.9 KB

标签: 专项规划 开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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