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招标公告
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棚户区城中村拆迁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都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至自然地坪(棚户区城中村建筑物、附着物拆除,拆除过程中要降尘防尘,已拆除区域露天覆盖)
2.2招标范围: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范围内棚户区城中村建筑物及附着物拆除至自然地坪(棚户区城中村建筑物、附着物拆除,拆除过程中要降尘防尘,已拆除区域露天覆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拆除等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3 09:00至2019-08-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6 14:00,地点为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望都县富强西路136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石 |
邮编: | 0724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伟光 | 联系人: | 卢晓丽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ebeiyuezhong@126.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隆昌路支行 |
账号: | 无 | 账号: | 130*****9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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