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拆迁安置重建建设室外围墙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党校拆迁安置重建建设室外围墙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海盐县委党校拆迁安置重建建设室外围墙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小型工程)
编号:X2011--025
1、中共海盐县委党校的海盐县委党校拆迁安置重建建设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09]15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外围墙及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工作按《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实行。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解决;
2.3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路以南,城西路西侧,小曲浜以东,职成教中心以北;
2.4要求工期:30日历天(含)以内,工期按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且观感评价“好”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凡具有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1)具备订立合同权利的独立法人;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或工民建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或者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等级。
(3)嘉兴市市外建筑企业应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其中嘉兴市市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已办妥备案手续。
4、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进嘉施工备案证。上述证书(照)需提供原件及整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告发布时间: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3日 。
6、报名受理时间: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00分。
7、报名地址: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0号二楼)。
8、联系人:谢凌云 联系电话:****-********(兼传真)
9、办妥报名手续后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0号二楼205室)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10、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人提交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1、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中共海盐县委党校 (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92号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张跃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0号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 谢凌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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