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配套水利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新河配套水利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高邮市新河配套水利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高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 的 新河配套水利管理用房工程 已经 邮水[2011] 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水利部门上级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邮市新河边水利工程用地上
(2)工程规模:约860平方米
(3)计划工期: 2011年5月16日~2011年8月16日

3、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报名。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⑴具有独立合同的能力;⑵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 级(含)以上施工资质;⑶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二级建造师;⑷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⑸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

5、请申请人于 2011年4月16日~4月22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息),到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华兴路99号)报名。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均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盖章)⑦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

8、其他: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正三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第6条①②③④⑤⑦和第7条《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原件供核实。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将于2011年5月6日9:00时,在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华兴路99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高邮市华兴路99号)
联系人:圣红琴 传真:********
电话:158*****510 邮编:225600

本公告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 2011 年4月15日


高邮市水政监察大队
2011年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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