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受湘潭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城市中心区东方红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1、招标编号:XTZX—2004—026
2、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湘潭市城市中心区东方红广场工程
建设地点:湘潭市芙蓉路北侧、湖湘南路南侧、湖湘西路东侧,湖湘东路西侧。
招标范围:城市中心区广场工程(不含湘潭大剧院周边广场)包括园林绿化及硬质地面铺装、游道、灯饰小品及广场水电安装工程。
建设规模:湘潭市芙蓉路北侧、湖湘南路南侧、湖湘西路东侧,湖湘东路西侧,占地面积约93000平方米,约2000多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优良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04年8月20日
工程竣工时间2004年11月20日
3、要求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
①、具有一定自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入围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由中标情况定)质量信誉保证金到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未中标者开标后三日内退还,中标者待工程完成40%后,按进度分次退还。
②、请投标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和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办理IC卡。
5、工程款的计价及支付:
①、工程造价依据中标价确定,除甲方有设计变更外,中标价不予调整。
②、工程竣工二年后,由招标人分次付款到位;如第三年末工程款未付清,则工程余款按照同期贷款利率开始计息。
6、报名时间:
2004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04年7月31日下午18:00前
7、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评审结果,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经招标人考察合格被邀请后方可参加投标。
8、各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11号地税大厦14楼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湘潭市商业银行芙蓉支行
帐 号:
****************5399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大湖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
联系人:黄立新何文湘
电 话:
****-*******135*****13713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