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93-ZC2017-1-155号
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93-ZC2017-1-155号
-//W3C//DTDHTML4.0Transitional//EN">
@采购公告数据实体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经毕节市财政局毕财采复[2017]80号文件批准,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毕节市水务局委托,对《贵州省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1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1.2招标编号:93-ZC2017-1-155号1.3招标内容:《贵州省毕节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B包水功能区监控体系(二次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玖佰肆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00元)。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5.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2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5.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1.5.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1.5.5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1.5.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采购清单)的授权书(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或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1.5.7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注明的设备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检验报告。1.5.8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保期3年(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起)及对本项目3年免费运行维护的承诺函。1.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办理CA及网上投标事宜:1.6.1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bjggzy.cn/),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