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垃圾清运与进场招标公告

学院垃圾清运与进场招标公告

巢湖学院垃圾清运与进场招标公告


为了提升巢湖学院垃圾清运与环境卫生水平,甲方有意将巢湖学院所有生活垃圾运输并送进巢湖市万山垃圾处理场工程公开对外发包,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管理;为了达到预期的目标,现将公开发包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条 垃圾清运与责任的基本要求:

1、乙方自备机动车辆(三吨以上货车并且是车厢加高型)

2、在清运垃圾过程中,车辆停靠位置等方面服从甲方管理,并由乙方自行负责行车安全、车辆营运等全部责任。

2、每天清空所有垃圾屋、垃圾箱、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寒假期间,每月清运垃圾不少于30车;暑假期间,每月清运垃圾不少于51车;平常的九个多月内,每月清运垃圾不少于90车;全年清运垃圾不少于900车并按需要完成突击性垃圾清运工作。

3、负责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巢湖市万山垃圾处理场。如随意倾倒垃圾,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和妥善使用学校的有关设备、器材和工具,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二条 管理期限

自2011年3月1日—2012年2月29日止。

第三条:投标条件

1、在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了有效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在市级及其以上城市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以便考察。

3、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联系乃至签约。

第四条:招标程序与中标原则

1、2011年2月18日—22日,有意投标人持企业资质证(工商注册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人简介、投标报价表、合同文本等)。

2、2011年2月23-27日考察初选;

3、2011年2月28日上午9:00现场答疑;

4、2011年2月28日上午10:00。

(1)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者,此款当场退还;但中标者,此款转作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到期时如数返还)。

(2)投标报价;(少于三家投标单位,择期另议或重新组织招标)

(3)现场开标;

5、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即学院确定价格上限,上限以下,低价中标。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年终总评。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4、对乙方报修的卫生设施等,甲方当尽快解决。

5、协助乙方做好垃圾清运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垃圾清运与进场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但不得违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清运垃圾不得洒落在甲方校园和校外公路上。

3、服从甲方管理并信守合同约定。

第七条 垃圾清运与进场费支付方式

1、清运费并包括向巢湖市经济开发区物业公司缴纳的垃圾进场费 (元/年)。

2、支付清运费须经甲方检查考核合格后,每清运三个月之后支付一次。对月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除5%的垃圾清运与进场费,如月度检查考核有三次不合格的,甲方将解除合同并取消其新一轮的垃圾清运与进场工程的投标资格。 

3、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乙方可参加甲方的新一轮的垃圾清运与进场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垃圾清运权(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资格的除外)。

欢迎有意者前来联系

联系人:朱守堂

联系电话:*******

136*****2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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