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中心实验楼净化工程重招标公告
公共卫生中心实验楼净化工程重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县公共卫生中心实验楼净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招标公告
淳安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
公 告
CAZFCG[2011]37号
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11年4月20 日14:30整举行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县公共卫生中心实验楼净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谈判项目: (标一)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县公共卫生中心实验楼净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CAZFCG[2011]37号。
2、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具有履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安装能力,并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安装、保养、维修、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能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
④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净化工程项目业绩。⑤能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⑤预成交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供应商第二次参加淳安政府采购活动时仍未完成注册的,则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等:
①谈判文件请于2011年4 月20 日14: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请谈判响应人于2011年4 月20 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如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还需提交保证金交纳单据)。
③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1年 4 月 日11:00时前将标一肆仟圆(¥4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联系人:余旭华。
4、答疑与澄清:谈判响应人如认为谈判文件表述不清晰或错误、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1年4 月14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谈判采购单位(或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对谈判响应人提出的质疑,谈判采购单位将于 2011年 4月15 日统一组织答疑及修正;答疑及修正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网站公告形式(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告知所有已报名的谈判响应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谈判活动的,谈判采购单位将于谈判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谈判响应人。
如在采购文件发布至响应截止之日,虽然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与澄清,但在开标评审时,先经评审专家小组论证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也须废标并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4 月20 日14:30整。
6、谈判时间:2011 年 4月20 日14: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7、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已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8、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钱慧珊 王素婷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胜军 电话:******** ********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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