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西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西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 目: 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 2011-04-11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0100G1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哈西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东广场)照明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黑发改稽察[2010]17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中兴北街、北兴街、哈尔滨大街围合区域;
2.2建设规模:东广场地面照明等工程
2.3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7 月1日;
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9 月1日;
2.5招标范围:东广场高杆灯、中杆灯、景观配套灯具施工安装等。
2.6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东广场左侧1#小型综合服务设施内变压器所辐射范围的高杆、中杆灯、景观配套灯具施工安装等。
第二标段:东广场右侧1#小型综合服务设施内变压器所辐射范围的高杆、中杆灯、景观配套灯具施工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拟报名单位需具备与电业设计及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沟通、协调与审批工作的能力,并且具有终生承担运营、维护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4月 11 日至 2011 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 时30分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针对本投标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至 2011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 时30分至 4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4 月 30 日 9 时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长江路51号
联 系 人: 曲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uzhi1234@163.com
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账号:165*****4996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行号:067联行号:********4404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以非投标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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