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养院(暂名)一期市政配套工程施工(重发)招标公告
颐养院(暂名)一期市政配套工程施工(重发)招标公告
(重发)大榭颐养院(暂名)一期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颐养院(暂名)一期市政配套工程已由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09)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榭颐养院(暂名)一期市政配套工程位于宁波大榭开发区,工程造价约8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不含边坡、挡墙及景观绿化)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建项目。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于开标截止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且审核通过,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岗位与当前岗位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4 原有投标单位的报名仍然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7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1年4月18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2011年4月18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综合服务大楼东楼2楼东侧(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购买。联系人:金鑫,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发售处有招标文件免费参阅。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次 日内寄送,申请人自行承担遗失的风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综合服务大楼东楼2楼西侧(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大榭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邮 编: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陈伟 联系人: 金鑫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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