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司法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汽车的征求意见公示
邛崃市司法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汽车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执法执勤用车,现就此事广泛征求意见。 一、 项目名称:邛崃市司法局汽车采购 二、 项目预算:18万元 三、 项目概况: (一) 项目介绍: 采购MPV汽车一辆,2.0T涡轮增压发动机,最大功率:148kW,最大扭矩:320N.m,6档手自一体变速箱,轴距:3000mm,外形尺寸(长×宽×高):5066mmX1923mmX1822mm,油箱容积:68L,驱动方式:前置前驱,白色,7座,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二)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 2. 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要求 4. 交货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5. 交货地点:邛崃市司法局(邛崃市小南街12号) 6.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要求 7.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 拟推荐供应商:成都长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五、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邛崃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辆采购项目分别于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31日委托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2次竞价1次询价方式组织采购,在采购活动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供应商和单位、个人对采购文件等相关事宜提出的任何质疑和意见。因两次竞价采购均无供应商参与导致废标。询价采购,公示报名期间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且开标当日该供应商并未到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采购再次废标。 2.为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我单位执法执勤警务用车需求,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报批,并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要求,现只能购买广汽传祺GM8自动320T。据此采购货物的生产商具有唯一性,不可能形成有效竞争。为尽快落实采购工作,满足急需的警务用车要求,我们选择成都长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因此所采购的车辆和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8月至2019年8月),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邛崃市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邛崃市小南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邛崃市财政局 财政部门地址:四川省邛崃市蒲口路212号 联系电话:***-********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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