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GX03-01-07地块新建住宅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高新区GX03-01-07地块新建住宅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波高新区GX03-01-07地块新建住宅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备[201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西邻院士路,南邻腊梅路,北邻百合路,东邻翔云路。
建 设 规 模: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6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2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关配套。
招 标 控 制 价:********元;
计 划 工 期: 接招标人通知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
招 标 范 围:住宅户内空调室内机、空调室外机、空调控制器、空气能热水器、空调冷凝水管路、空调各规格铜管及分歧器、管道各规格保温层、PVC空调回风口、PVC空调出风口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安装、室外管线、调试、检等测、验收、技术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设备清单具体见图纸等附件。
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 08 月 22 日至2019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 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8 月 29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6.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于2019年 8 月 28 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263备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GZB2019-341”(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联 系 人:蒋婷婷 、范琦
电话:****-********、15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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