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支队拍摄制作中国救援队第二次自评估视频汇报片招标公告
特勤支队拍摄制作中国救援队第二次自评估视频汇报片招标公告
北京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
北京市消防总队特勤拍摄制作中国救援队第二次自评估视频汇报片项目公告
按照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采购工作内部管控规定》及《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规定,为确保特勤支队拍摄制作中国救援队第二次自评估视频汇报片项目最大限度公开公平,现将体检项目进行公告,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特勤支队拍摄制作中国救援队第二次自评估视频汇报片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TQZD-201904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经费
二、项目内容
视频汇报片主要内容为:脚本创作、ppt汇报、文案编写、素材拍摄、影片剪辑、特效制作、中英文配音等内容。视频汇报片总时长15分钟以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资信,无质量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八)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九)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需递交的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三)税务登记证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
(二)报名人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三)报名人递交资料时需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报名人按要求携带U盘,以拷贝相关文件;
(四)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六、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2019年08月23日9:00至2019年08月29日16:00止 ,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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