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西夏区兴泾镇泾华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兴泾镇泾华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宁财(建)发(2010)13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整治工程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工程。
2.2标段划分:I标段为污水主管网铺设;II标段为污水处理站;III标段为污水主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站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施工I、I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优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监理师证、建造师证、近三年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2日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为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国际贸易大厦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1000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5楼)
联系人:张翠娟 丁琪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nxt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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