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国资委办公大楼一楼办公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州政府国资委办公大楼一楼办公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州政府国资委拟对办公大楼一楼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租的办公用房位置、面积及用途
该办公用房位于恩施市新建街60号州政府国资委办公大楼一楼,混合结构,共计301.31平方米。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提供停车位。
二、招租底价
经中介机构评估,该办公用房年租金起价48400.00元。
三、招租对象及条件
(一)招租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并持相关经营用途说明。优先考虑从事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
(二)招租条件
1.承租人需遵守州国资委机关管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编制详细的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等)。
2.房屋以现状交接,承租人不得更改办公用房结构,不得从事非办公业务,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等影响机关办公及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承租人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肢解转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所交租金不予退还。
3.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不允许联合承租。
4.已经使用该房屋的企业或个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期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先交费后用房,租金由承租人直接上缴州财政局。
2.水、电、网、物业管理等费用另计,由承租人自行全额承担。
五、竞租方式
1.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招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持报名资料及书面报价资料(一式三份)准时送达指定地点参加竞租,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2.原则上价高者中标,如原使用人与他人并列最高,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3.开标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9年8月22日17时起至2019年8月26日17时止。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恩施市新建街60号州国资委3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
州政府国资委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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