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碧流河镇西戈壁村榕奇生态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奇台县碧流河镇西戈壁村榕奇生态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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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碧流河镇西戈壁村榕奇生态园建设项目已经由奇发改援疆【2019】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碧流河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奇台县碧流河镇西戈壁村榕奇生态园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碧流河镇西戈壁村 2.工程规模:39户居民房提升改造,房屋外立面及围墙改造、新建花池等;市场集市改造;新建300平方米博物馆及游客接待中心;总面积38000平方米的绿化工程;新增路灯76盏;新建总面积2100平方米停车场;新建3座景观大门;景观棚改造及渠道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QTX****************001 | 奇台县碧流河镇西戈壁村榕奇生态园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 | 项目概括及招标范围 (1)对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分标段。 (2)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服务,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伴随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39户居民房提升改造,房屋外立面及围墙改造、新建花池等;市场集市改造;新建300平方米博物馆及游客接待中心;总面积38000平方米的绿化工程;新增路灯76盏;新建总面积2100平方米停车场;新建3座景观大门;景观棚改造及渠道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 67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项目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从项目的前期至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投标申请人: 设计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项目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从项目的前期至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09月12日 12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2:30 2.领取方式: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19 年 8 月 23 日10:00 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12:3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建造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在职单位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提供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上均需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保证金编号:CJ********;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和投标保证金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 3、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保证金汇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账号:********8696;开户行行号:********1092。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9年 8 月 23日10:00— 年 9 月 12 日12: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12:30时(北京时间)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三大队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和投标保证金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 8、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10:00— 2019 年 9 月 12 日12:30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 9、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奇台县碧流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碧流河镇 | 地 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 ||||||
邮 编: | 831800 | 邮 编: | 831100 | ||||||
联 系 人: | 齐艳文 | 联 系 人: | 白巨红 | ||||||
电 话: | 139*****281 | 电 话: | 138*****637 | ||||||
传 真: | 传 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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