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 1 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厦发改投资〔2017〕8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项目所属智能化工程,总用地面积174367平方米,包含A2、A4、A5及小学四个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703395.4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704.0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691.37平方米)。本次招标的智能化工程的投资额约2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A2、A4、A5地块:智能化专网(物联网)、UPS配电主干、楼宇可视对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消控室、室外工程;2、小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校园闭路电视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化物联网络系统、校园网络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消控室、网络中心机房、室外工程3、食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4、幼儿园及社区服务用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音体室音视频系统、消控室、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第三款第(二)项及第五款第(四)项,本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为单项合同金额约2400万元(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暂定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实际以开工令颁发之日为准,其中A5地块竣工备案时间2020年11月19日,A4及小学地块竣工备案时间2020年11月25日,A2地块竣工备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如开工日期顺延或提前则竣工日期、关键节点工期相应顺延或提前。现场进度必须满足总包各栋进度及整体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合格,但必须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市优质工程且A2、A4、A5每个地块至少有一栋单体获得省级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实际造价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诚信守法承诺书,否则否决其投标。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3 10:00:00至2019-09-18 10:30: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拾捌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9-18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楼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0@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彭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297号衣力园4楼
邮编:361004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艺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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