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工程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监理服务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海发核准[2009]084号 (2)投资额:42796.00万元
(3)工程地点:东灶港东侧黄海滩地 (4)建设规模:2713万方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5-8 至 2011-12-28

3、 标段编号:HMS********101 标段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监理服务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4、公告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批文号:海发核准*******
(二)工程地点:海门市滨海新区
(三)建设规模:吹填土方约2713万立方米,建安工程费约41817万元。
(四)计划工期: 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
三、委托监理范围:
总平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甲级或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具有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且年检合格;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具有水工、测量、试验、造价等专业监理人员,且为企业正式人员;
(7)具有同等类型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六、投标申请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招标公告栏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
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门市滨海新区 地址: 海门镇解放中路531-2号
联系人: 徐利秀 联系人: 施娟
电话: 158*****113 电话: 0513-********
传真: ****-******** 传真: 0513- ********

2011年4月6日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

建设监理招标文件
编号:hms********1






招标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
编制人:施娟 2011年4月6日
负责人:冯志强 2011年4月6日
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
审阅人(签名): 2011年4月8日
招标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备案单位
备案单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

********5">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一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
2
2.1.1.2
合同名称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
3
2.1.1.3
合同编号
4
2.1.1.4
招标人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5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东侧黄海滩地
6
2.1.1.8
招标工程总投资
暂定42796万元,其中建安费41817万元
7
2.1.1.9
资金来源
全部自筹
8
2.1.1.10
招标范围
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吹填工程全部内容的建设监理
9
2.1.1.11
计划工期
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
缺陷责任期
1年
10
2.1.1.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
2.1.3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格或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并年检合格且有从事过同等类型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的企业法人,应具有水工、测量、试验、造价等专业的监理人员。
12
2.3
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13
2.3
标前会议
14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45天
15
2.4.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
16
2.4.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7
2.5.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30日9:00时开标一室
18
2.5.2.3
投标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
19
2.7.1.1
开标地点和时间
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时间:2011年4月30日9:00时
20
2.9.3
履约担保金额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供合同价的5%的履约担保金
21
2.9.1
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天内
2.1 总则
2.1.1 概述
2.1.1.1 招标工程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
2.1.1.2合同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
2.1.1.3合同编号:hms********1
2.1.1.4 招标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2.1.1.5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1.6 设计人:南通和信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1.1.7 工程建设地点: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东侧黄海滩地
2.1.1.8 招标工程总投资:暂定42796万元,其中建安费41817万元。
2.1.1.9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
2.1.1.10 招标范围: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全部内容的建设监理
2.1.1.11建设监理服务期由两个阶段组成:施工阶段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施工服务期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12个月。
2.1.1.12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 工程概况
吹填项目位于海门市东灶港外侧黄海滩地已完成的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围堤的四个围区内。整个吹填项目共需吹填约2713万方。吹填工程总价暂定为42796万元,其中建安费41817万元。
2.1.3 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格或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并年检合格且有从事过同等类型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的企业法人,应具有水工、测量、试验、造价等专业的监理人员。江苏省省外企业必须先经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为此,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格或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等级证书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从事过与本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经历和合同的履行情况的证明资料,且具有上述规定专业的监理人员。
(4)总监应具有水利部或建设部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相当的设计、施工经验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
(5)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材料,能使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真实、可靠。
2.1.4 投标规则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文件及图纸。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3 天内以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hmdz118@163.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公示栏目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所有经备案后的答疑,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自行进行下载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3.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网址www.ntcetc.cn)公示栏目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网址www.ntcetc.cn)公示栏目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
2.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3 现场考察
2.3.1招标人不组织个别投标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考察。
2.3.2 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坏及其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投标保证金四部分组成。
2.4.2.1资格审查文件
满足资格合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3章3.3)。
2.4.2.2商务标[格式详见第三章3.1-3.2]
1)投标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2.4.2.3技术标[格式详见第三章3.4-3.5]
1)监理机构组建;
2)监理大纲。
2.4.2.4投标保证金
1)缴纳收据
2)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2.4.3 投标报价
2.4.3.1投标报价即建设监理费采用固定总金额报价,包括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监理任务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投标人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和费用。
2.4.3.2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网址www.ntcetc.cn)招标控制价栏公布。
2.4.3.3在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提供任何设施设备等。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45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
2.4.4.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予以退还;若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
2.4.5投标保证金
2.4.5.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法请登录海门市建设局网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查阅。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4.5.2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提交。帐户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帐号:3206253901201000004013 。投标单位凭进账单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参加投标。无进账单原件视为放弃投标。
2.4.5.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统一退还(无息)。
2.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 肆 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封面请勿采用硬壳封面。
2.4.6.2投标文件的正本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副本可复印。投标文件(正、副本)的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4.6.3 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保证金应分开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2.5.1.2投标文件封袋面上明确标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名称外还应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2.5.2 投标截止时间
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4月30日9:00 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签收。
2.5.2.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2.3投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
2.5.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2.5.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或按照第2.5.2.2款的规定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签收。
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的投标文件仍应按同样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5.4.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5.4.4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附件一 评标办法”中重大偏差规定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2.7 开标与评标
2.7.1 开标
2.7.1.1招标人将于 2011年 4月 30日9:00 时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持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署全姓名报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总监姓名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宣布的内容。
2.7.1.3招标人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署全姓名。
2.7.2 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一。
2.8 中标
2.8.1 中标人的确定
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1.2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2 重新招标和招标终止
2.8.2.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8.2.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有权宣布招标终止,并由此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2.8.3 中标通知
2.8.3.1 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8.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其接受或不接受中标。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确认接受中标的通知后,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8.3.3 中标人明确表示不接受中标,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发出书面确认通知,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 签订合同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2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排名其次的候选中标人签订合同。
2.9.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担保金(现金)











二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使用语言
第一条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
二、发包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三、监理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的中标人。
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初步设计批复;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本合同文件及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等。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在监理服务期内为完成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所有施工项目,详见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7天内,按照合同规定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六条 监理人若使用发包人(包括承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14天内应完好无损地移交发包人。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两个月内,监理费用不予调整;超过两个月,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报告有关经济损失情况,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赔偿金计算公式: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报酬(税金扣除后)比率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未履行监理职责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人有责任和义务,代表发包人做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地方矛盾、承包单位协调等),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28日之内或施工承包协议生效之日起14天之内,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 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1份;
2、 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说明1份;
3、 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1套。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的时限:
一般文件14天内,尽量不超过28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7天内。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不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须的工作、生活、交通等条件。
第二十七条
发包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两个月内,监理费用不予调整;超过两个月,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删除本条第六款,改为:第六款 建立拥有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权,但所有牵涉到合同费用增减的处置,均须由承包人报监理审核,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计量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发包人批文给监理,由监理核转承包人实施。
删除本条第十四款中“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并改为“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且未报发包人审批”。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一、监理报酬为总价包干。
二、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完成监理细则,监理人员及设备到现场后15天内付10%;监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末支付监理费为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9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每次支付,监理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十九条 删除该条款。
第五十条 删除该条款。
其它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必须出外考察的,由监理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金额双方协商。
第五十五条 删除本条内容,更改为: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45天内,监理人应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延长,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事故及后果自负其责。”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 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仲裁机构
二、 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南通仲裁委员会

第三部分 监理合同格式
GF-2000-021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合同编号:
监理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
2.工程地点: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东侧黄海滩地
3.工程规模及特性:吹填项目共需吹填约2713万方。
4.工程总投资:暂定42796万元,其中建安费41817万元
5.工程总工期:施工服务期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12个月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9个月。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总价包干,共(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
(七)监理投标书。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副本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 (盖章)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一、监理服务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3、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合同总价
4、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
二、监理服务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文件及图纸方面
1、及时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发现问题通过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
3、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业务。
(二)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协调交通管制方面的有关工作。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以及主要工序进行跟踪和旁站监督;按照规定的频数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和平行检验;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并对重大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上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依据水利厅颁布的《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中期支付凭证;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签发最终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协调合同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控制。检查施工安全和劳动防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管控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在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发包人。
1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专题报告;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4、其他相关工作。
(三)监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1、监理人应对承包人申报的完工单元工程进行独立抽检,其抽检量不少于15%,不允许缺项。
2、监理人抽检的原始数据必须准确,不允许出现漏检、漏查、缺项、抄施工自检记录,甚至编造记录的现象,同时要及时对承包人自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人自检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3、监理工作规范要求:监理工作表格应规范,各种指令要齐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能及时发现,并留有文字材料和书面指令,各种资料、指令、文件要及时整理、建档。监理日记要及时、详实、认真。监理工程师及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佩挂证卡。
4、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及时对各种原材料、配合比按规范要求、自检试验频率进行各种试(化)验,监理人应对各种原材料进行独立的抽检、试验,其抽检量不得少于规定频率。
5、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旁站,尤其是重点工序,关键部位,工艺试验施工全过程坚持旁站,对违章施工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
6、监理人员要做到按实计量、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
(四)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1、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本月《监理月报》,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日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工程抽检测、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现场监理机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承包人情况:包括劳动力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需要提请承包人注意的事项。
(14)需要提请发包人解决的事项。
(15) 其他有关事项。
2、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监造日记及监理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转批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工程师通知、指令等。
(9)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文件报送份数:四份 。



































三 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书封面格式:
正 本
(或副本)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投标书
(合同编号:hms********1)




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3.1投标报价书
投 标 报 价 书(格式)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投标书
(合同编号:hms********1)
致(项目法人):
1、在仔细研究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后,我方愿意以 元作为合同工程的监理费用,承担本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任务,完成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将拟任 (总监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本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共有 个专业 人参加本合同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3. 如果招标人在接到本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后,认为在某些方面需要磋商,我方一定应约赴会,真诚合作,一旦形成会议纪要,我方保证严格履行。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含廉政合同),并在签署合同后的7天内进驻现场,开始监理工作,直至履约结束。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5. 我方理解:你方不必一定接受某一投标。
6. 我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与本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日期:2011年 月 日

3.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书
本授权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名的(监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单位任命在本书上签名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的建设监理招标(合同编号: )活动,全权签署投标书和投标书修改通知,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名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2011年 月 日
3.3资格审查文件
3.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 他 (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2业绩证明材料

3.3.2.1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等别(级)
监理工程投资(万元)
发包人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服务起止时间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成效
说明: 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5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一栏应填写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3、“监理成效”一栏应简要说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情况及验收情况;
4、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或质量监督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5、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3.3.2.2正在承担的工程监理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等别(级)
监理工程投资(万元)
发包人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服务开始时间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投入
说明: 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正在承担或已签订合同即将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一栏应填写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3、本表应附有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或质量监督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4、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3.3.2.3投标人获奖情况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获奖级别
发证单位
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3.3.3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说明近三年本单位财务状况,提供近三个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4单位信誉及诉讼情况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信誉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对其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如未涉及,应声明本单位近三年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
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诉讼情况说明,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

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6外省监理企业备案表

江苏省省外企业必须先经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

3.4监理机构组建

3.4.1机构设置

投标人应明确现场监理机构组织体系的结构型式,并附组织机构框图。

3.4.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1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监理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3.4.3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

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
拟任职务
拟进场时间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3.5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由监理人按下列格式编写,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监理规划,送交发包人。
监理大纲格式
1. 项目概述
2. 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1)监理工作的依据
(2)监理目标
3. 监理机构
(1)监理机构结构框图
(2)监理机构人员组成
4. 投资控制的目标和方法
(1)投资控制的目标
(2)投资控制的方法
5. 进度控制的目标和方法
(1)进度控制的目标
(2)进度控制的方法
(3)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
(4)工程进度的加快与计划延期
6. 质量控制的目标和方法
(1)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
(2)质量控制方法
(3)质量缺陷处理
(4)检测方案和手段等
7. 合同管理的目标与方法
(1)合同管理的目标
(2)合同管理方法
(3)索赔
(4)争端与仲裁
(5)承包人违约
(6)分包与指令分包
8. 安全控制措施
9.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0.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11. 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设备、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4)重要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
(6)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地例会、现场协调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9)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0)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2)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3)档案管理制度
(1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监理月报制度
(16)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制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为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切实做好评标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标办法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
5.《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
6.《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吹填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
二、评标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积分法”--通过评价,以投标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具有经评审积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积分相同时(精确到0.1),总监答辩总得分高者优先。
3. 评标工作中对重大问题讨论的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人、评委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拒绝其投标。
5.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6.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中标人。
三、评标机构
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为5人以上单数(包括5人),另根据需要成立评标工作小组,辅助评委会做好事务性工作。
四、评标程序
(一) 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确定主任委员;
(二) 监察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三) 听取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文件;
(四) 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讨论通过成立有关专业组和工作组;
(五) 组织评标人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定;
(七)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
(八)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九) 评标委员会听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十) 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提出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
(十一)投标人对需书面澄清的问题,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评标委员会;
(十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独立评分;在此基础上,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十三)在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下,通过评标报告。
五、评标内容和办法
(一)实质响应性审查,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⑵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
⑶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印鉴);
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⑸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⑹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⑺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没有确定的报价说明;
⑻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⑼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⑽投标人名称与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评分标准与实施细则
评标实施细则综合计分表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5分
根据拟派总监的资质、经历等综合评分
2
资源配置
10分
根据投入人员专业配备情况综合评分
3
监理大纲
25分
根据对工程内容的理解情况及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4
监理取费
50分
监理取费分为50分,本工程监理费用设有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由招标人公布。评标基准价为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3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的扣减1分,每低1%的加1分(最多加20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
公司业绩
10分
根据公司业绩及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三)评标积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
计算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积分。
(四)评标报告
评委会在评标积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基础上,推荐积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候选中标人,得分第二的为第二候选中标人。评标报告在获得2/3以上评委同意通过的情况下生效。评委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
六、评标过程保密
1. 开标直至授标签约,凡与评标有关的资料以及评委会评议的情况,均不得泄露;
2. 任何投标人不得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否则取消其参加进一步评选的资格;
3. 开标直到定标过程中的所有文字材料(含草稿)不得带出评标场所,由专人保管及处理。
七、招标、评标纪律
1. 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不得对招标人、编标人、评委等施加影响,导致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2. 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标过程保密”的有关规定。
3. 在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外界接触,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暂有专人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外界联络,要有监督人员陪同。
4. 各评标组独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相互交流,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不得谈论与编标、评标有关的话题,不得有任何为投标人说情、行贿等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招标结束后,有关评标工作的情况不得向外界泄露。
5. 评标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一经发现,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资格;投标人违反以上纪律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进一步参加评审的资格。

第二部分 图纸
招标人:海门市东灶港东区围填海工程建设指挥部、中交二航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东灶港港东路11号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中路531-2号
联系人:徐利秀联系人:施娟
电话:158*****113电话:0513-********
传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