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二十二)招标公告
2018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二十二)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马麟 编辑:马宝君 作者: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时间:2019-08-22 15:12: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9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政务中心 电 话:****-*******
项目名称:积石山县银川乡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积石山县银川乡银川街
建设单位:积石山县银川乡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16m2,总建筑面积999.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三部分。门诊用房等主体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措施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时要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以及积石山县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控制施工,装修、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二)项目建成后,工艺设计中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对风机、泵类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三)废水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医院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四)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专门收集,其暂存、转运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你单位做好转运记录,不得擅自处理。合理选择医疗废物暂存间位置,并做好相应的防渗、防腐和恶臭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站填埋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积石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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