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聚焦天津市非法集资和P2P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搭建线上风险监测与分级预警系统总体框架,采集抓取天津地区互联网、P2P网贷实时数据,汇聚接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天津政务部门等多方数据,描绘风险企业画像,挖掘企业关联关系,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潜在金融风险进行线上监测、综合分析和分级预警,及时发现异常舆情并追踪溯源;在市区监管部门间建立用户权限管理,形成风险会商处置、线索共享反馈、数据统计报送、任务上传下达等协同能力,同时具备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复合统计与分析能力,根据统计结果自动化生成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感知天津市非法集资和P2P网贷行业风险整体态势,建立已立案非法集资企业案例知识库,跟踪掌握事后发展情况,统一数据标准、建立共享存储系统,设计系统交互界面,形成数据查询与统计和可视化展示功能,为天津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68.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是本项目建设需要依赖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亦称“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所全面掌握且独有的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互联网金融风险数据及网络资源,包括全国互联网金融基础资源库数据、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库数据、P2P网贷报送及实时交易明细数据、互联网金融用户基础信息、网站/APP访问规模信息、全国网站ICP备案数据、海量IP地址池等资源,并以此数据及网络资源为基础进行深度开发,为天津市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二是考虑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在国家和地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与监测预警方面独有的数据资源,以及国家级工程实施经验,且具备国家涉密资质,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未来需要实现央地两级系统对接,便于中央与地方之间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数据交互。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委托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承建。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甲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甲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08月24日起至2019年08月30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 2)联系人:谷岳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关于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改.doc 2019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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