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程

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程


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承辉(招)[2019]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瀚镇莲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村委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922832元,K=1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防浪墙及土石方,2、沿海防风林建设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发包价为922832元(下浮率K=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ggzy.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完整注明“承辉(招)[2019]016号”,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登录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ggzy.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9时30分00秒。

提交地点为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邮编:350302
电话:139*****777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金汇豪庭1#1006单元,邮编:350002

电话:****-********186*****878,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

电话::187*****576

联系人:林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发布日期: 2019-08-23 10:28:50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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