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采购

二、比选项目概况: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1套

三、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发起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发起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发起人负责解释,并由发起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发起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 万光焰 电话:180*****448

监督/投诉电话:****-**************邮箱: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3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事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1套

3

最高限价

不含税价(7.5)万元,。*报价超过限价作自行作废处理

4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5

付款方式

30/60/1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7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6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壹年后支付,不计利息。(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6

比选方式

自行公开比选

7

不行办法

综合评分(√),最低价法

8

合格投标人条件

通过资质审核

9

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3)比选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10

比选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 年 月 日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1

递交比选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19-9-6日上午10点之前。

12

比选文件

递交地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廖彪182*****840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jajsb2009@163.com,招标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5、其他 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质量体系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发起人将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年月日)将比选文件递交给发起人。

2) 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

一、设备名称: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

二、数量:一套

三、报价币种:人民币(含税)

四、报价方式:到用户最终价(合同总价和分项价)

五、交货日期:签定商务合同后1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六、安装地点和设备用途及工作条件:

6.1安装地点:名山区建安公司铝合金热处理线(室内)。

6.2用途:在上料区,通过葫芦吊将小料框吊入大料框后通过葫芦吊提升转运至固溶炉约500mm轨道平车上进入炉固溶处理。固溶完成后通过葫芦吊转运到时效炉处理。时效完成后再通过葫芦吊转运到暂存区后将小料框一个一个从大料框移出。

6.3设备工作条件:电源AC380V±15% 50HZ±2%;AC220V±15% 50Hz±2%;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40%~95%;

七、比选内容:

7.1本设备采用交钥匙工程比选:葫芦吊(门架式)包括葫芦吊主机、承轨梁及支撑门架、电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取得特检所检验合格等)

7.2比选方根据现场料框结构尺寸和承重等因素,负责对料框专用吊具的设计、制作一套。

八、参选方的证明文件

★8.1参选方资质证明条件:参选方具有桥式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制造、维修、安装、改造资质。(参选文件中提供)

8.2现场作业人员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起重机)作业资质。

8.3参选方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设备生产销售业绩,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

8.4参选设备方案书

8.4.1详细描述设备的结构设计方案(包括备件明细);

8.4.2详细描述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8.4.3详细计算生产节拍保证方案;

8.4.4.设备设计、生产准备、检测制造、安装调试、现场到货、安装调试的进度安排。

8.4.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九、比选设备基本参数

9.1

葫芦吊(门架式)

9.2

电动葫芦型号:5t、 H=4.5m

9.3

起重量:5t

9.4

门架跨度:4m(以现场实测满足工需求需求为准)

9.5

起升机构工作级别:A3

9.6

起升高度:≥4.5m(以现场实测和满足2400X1800X2050mm的料框的上下料为准)

9.7

起升速度:0.8/8m/min(双速)

9.8

小车速度:0-20m/min,变频器设定快慢速度,工作时可通过遥控器选择。

9.9

电源:50HZ 三相交流380V;工作环境:-10℃~+45℃;

9.10

导电方式:C型滑轨悬挂扁电缆

规格:≥60A,三相四线

9.11

操作方式:遥控(按键式遥控器)和手电门,地面操作;

9.12

葫芦吊运行长度:20m(以现场实测为准)

9.13

门架结构要求:1、承重钢梁和梁柱采用规格≥300X200H型钢;2、梁柱上下支撑板400X400X20mm;3、地脚螺栓4-M20,且采用开孔二次浇筑。4、为保持现场清爽梁柱间距和安装位置不对物流和设备干涉。

十、 葫芦吊的设计、制造、试验等要符合中国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或国外有关标准。适用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所列标准:

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

2《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JB7688.1~15

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

4《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

5《碳素结构钢》 GB700

6《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755

7《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

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和尺寸》 GB986

9《园股钢丝绳》 GB1102

1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螺母、垫圈》GB/T1228~1231

11《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GB/T1239.2~5

13《低合金结构钢》 GB1591

14《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077-88

15《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323

16《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3632~3633

17《锻轧钢棒超声波探伤方法》GB4162-84

18《防锈包装》 GB4879

19《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4942.2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

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3《起重机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278-98

24《碳钢焊条》 GB5118-85

2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05

2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2

27《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3

2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5974.1

29《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GB5974.2

30《钢丝绳用压板》 GB5975

31《钢丝绳夹》 GB5976

3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

33《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GB6974

34《优质钢丝绳》 GB8918

35《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

3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9286-88

37《起重吊钩》 GB10051

38《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GB10095

39《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10183

40《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345

41《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11352

42《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11345

43《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4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32-82

45《焊接质量保证一般原则》 GB/T12467-90

46《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10183-88

47《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

48《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

49《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GB/T14407

50《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JB2299

51《起重机电控设备》 JB4315

52《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JQ4000.3-86

53《整体叉头十字轴式万向联轴器》 JB/T3241

54《起重机车轮型式尺寸、踏面形状与轨道的匹配》 JB/T6392.1

55《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JB/T6392.2

56《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JB/T6406.1

57《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技术条件》JB/T6406.2

58《起重机用液压缓冲器》JB/T7017

59《联动控制台》JT/T70.4-93

60《成套电阻器》JT/T70.5-93

61《起重吊钩附件》 B/T7687.1~4

62《渗透探伤方法》ZBJ04005

63《钢铁材料的磁粉探伤方法》 ZBJ04006

64《起重机减速器》ZBJ19010

65《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 ZBJ19011

66《YZ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ZBK26007

67《YZR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ZBK26008

68《轧制滑轮》 JT5028

69《齿式联轴器技术条件》 JB/ZQ4382

70 中国标准色卡《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05-1426-2001

十一、比选设备技术要求

1、葫芦吊钢结构技术要求

1.1葫芦吊钢结构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方便与可能性。

1.2葫芦吊的钢结构主要由主梁和门架结构组成。

1.3 主梁采用传统包箱梁,工字钢采用优质品牌厚緣工字钢,包箱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应规范,刚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主要钢结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主要钢结构材料采用不低于Q235B,使用的材料具有材质报告及相应的合格证书。钢结构的制造、焊接、检验应按相应标准进行。重要受力对接焊缝应采取开坡口对接焊机焊接工艺,并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主要结构件的焊工应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1.4主梁安装后的水平度和直线度应满足小车平稳、省力运行,不得有卡顿和啃边等现象。

1.5主梁的结构在靠时效炉那端需采用法兰结构,便于兼容今后预留热处理炉安装后通过主梁的接长就可共用此葫芦吊。

2、 机械部分技术要求

2.1须采用先进的紧凑形设计方案,配置合理,传动效率高,降低能耗,模块化制造工艺,免维护率高,易损件少。

2.2葫芦吊的机械系统主要由自行式电动葫芦组成,电动葫芦的机械系统所用的零部件,如齿轮箱、制动器、卷筒、车轮、滑轮、吊钩、轴承等都必须按起重机规范和相应标准设计制造,优选国内外知名品牌。

2.3 所有螺钉、螺母、螺栓、螺杆和有关管件的螺纹应使用GB标准。重要连接受力的螺母、螺杆均应采用高强度螺栓。

2.3 葫芦吊起升运行采用双速电机,小车运行采用变频调速。均可在遥控器上轻松切换。

3 吊钩技术要求

3.1 吊钩可以360度旋转。

3.2 配备弹簧压紧的安全扣,防止滑脱。

3.3 吊钩锻件为调质钢34CrMoV,T级吊钩。

4 制动器技术要求

4.1 采用:知名品牌的电磁盘式自调节制动器,刹车片磨损自动补偿。

4.2 刹车片寿命:正常使用不低于100万次,紧急制动不低于500次,免维护。

4.3 常闭式设计,在断电时起升机构处于制动状态,确保安全。

4.4采用防尘、无石棉摩擦片,制动力矩可调,应具有散热性能良好特性。

5 减速器技术要求

5.1 采用完全密封紧凑型齿轮箱,免维护设计。

5.2减速箱采用油浴润滑,以保证良好的润滑、散热效果,确保达到免维护设计要求;

6 钢丝绳技术要求

6.1钢丝绳:采用知名品牌高强度钢芯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5,无需维护或涂防锈油。钢丝绳采用防腐材质的钢丝,达到钢丝绳全寿命防腐

7小车及起升机构技术要求

7.1起升电机变极起升电机,起升速度双速。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绝缘等级F级。。

7.2 小车运行减速电机采用:知名品牌的三合一驱动装置机构。

7.3 小车的行走机构都有安全止挡装置、缓冲器装置。

7.4小车车轮采用球墨铸铁材料,具有吸震和自润滑功能,同时采用箱体结构轮组,终身免维护设计,便于拆装及调整,并且车轮轮缘带有磨损标识。

7.5 导绳器单层缠绕,应有可靠的排绳装置,导绳器材质选用球墨铸铁或高强度钼尼龙材料.

8 电气部分技术要求

8.1葫芦吊电气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都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在所有的操作系统上都应设有应急停止专用的紧急停车开关。

8.2葫芦吊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

8.3 电气控制系统元器件全部采用知名品牌产品。无线遥控控制距离需达到40m,采用知名品牌。配2只无线遥控器(其中一个备用)。

8.4葫芦吊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和更换、拆卸部件。

*8.5起重小车必须安装超载限制器,并配有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8.6电缆采用扁电缆,所有电线都有颜色、数字或线号标记,易于识别。所有外接线缆都带线号标记。固定电缆布置在走线槽内或有保护套管(镀锌钢管)内。

8.7 地操系统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按钮寿命不低于100万次,知名品牌。

9 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1 投标方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包括起重机整体和部件的安全。

9.2 超负荷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小于±1%。

9.3 超负荷限制器在大于100%额定载荷自动停车。在超负荷时,过载保护动作,吊钩只能向减小负荷的方向动作,不能向增加负荷的方向动作。

9.4 超负荷限制器可按照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输出控制信号。

9.5葫芦吊电气系统所使用的电线和电缆为各种铜芯电线和电缆,必须具有耐高温、防火、防爆、机械强度高、安全可靠的特性。

*9.6因工艺要求,工人作业时需要在葫芦吊下面挂钢绳,葫芦吊应具有防脱轨、坠落装置,确保起重机安全。

9.7设备的噪音和振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整机噪音应低于70分贝。

10 、涂装技术要求

10.1葫芦吊涂装要求采用高质量防锈漆,涂料选用知名品牌产品。

10.2 涂料的类型与颜色:封闭金属结构件的内部涂环氧树脂底漆。金属结构件外表面要涂底漆2遍、中间漆1遍和面漆2遍,漆膜厚度达到100~120μm,面漆颜色标准采用RAL1028(中黄色)。

10.3漆膜的外观检查为湿膜不得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干膜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12 其它要求

12.1 设备铭牌不锈钢制作,应标明:产品型号及名称、工作级别、额定起重量、跨度、运行速度、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和制造厂名、等参数。在显眼且便于观察。

12.2 各设备的操作界面为中文,并且符合国内操作习惯,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功能。

十二、技术资料要求(电子版一套,合订本纸质版2套)

1、总图(含)

钢结构图、小车总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位置图、润滑系统图、易损件图

2、 资料

详细技术说明(机械和电气)

外购件配套表(外购件规格、生产厂家)

点检、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细则等

合格证明书

其他

十三、葫芦吊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

1 安装与调试

1.1 本次葫芦吊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卖方负责起葫芦吊及门架的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并对葫芦吊的安装与调试的正确性、安全工作负责。

1.2 葫芦吊到达买方现场后必须符合:设备包装完好无损,无油漆剥落和损伤现象,设备配件齐全,功能完好。

1.3 葫芦吊到达用户现场后, 卖方随车来人卸车,并派具有相应葫芦吊安装操作证且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用户方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1.4 卖方在用户现场安装、调试期间所用的工具、焊机、氧气,乙炔、检具等物品由卖方自备。

1.5 卖方在安装前要制定安装安全措施,并经用户同意后严格按执行,确保安全。安装人员必须持有设备操作证,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装人员必须经用户教育培训并审查操作证合格后方可作业。

2 验收

2.1 葫芦吊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进行初验收和性能检测,没有问题后向用户提出终验收申请,用户组织人员对起重机进行验收测试。验收测试项目及方案由卖方根据国家标准提出。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卖方应及时整改,达到标准。

2.2 验收合格后,卖方向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

3 培训

3.1 卖方免费对用户的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及操作工进行葫芦吊的构造、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使操作、维护人员具备正确、独立操作设备及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3.2 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买方有任何技术问题、难点,卖方都应热情无偿给予解答。

十四、质量保证期

1 葫芦吊质保期为2年,从通过业主验收之日起计算。

2 从质保期的开始,葫芦吊出现故障,卖方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迅速做出反应并给出答复,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处理。处理过程中,如有零部件更换,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卖方承担更换部件的所有费用。在主要零部件发生更换或修理时,相应延长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如用户、卖方与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是由于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卖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以优惠价收取适当的费用。

3葫芦吊质保期内4小时内可恢复的故障不超过2次,4小时至8小时可恢复的故障不超过2次。

4 在质保期内,因属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葫芦吊质量要求,该产品可退可换。

5 质保期内卖方每季度对葫芦吊免费检查一次,各运行部位加注黄油一次,每半年免费清洗和更换齿轮油一次,所需油品由用户提供。

6 在质保期结束前,卖方须对本葫芦吊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调整和维护保养,并保证起重机性能精度符合出厂标准。

十五、售后服务

1卖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在成都或雅安附近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及备品备件仓库。

2 在质保期外葫芦吊如出现故障,卖方方应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迅速做出反应并给出答复,在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处理。维修费用随后协商。

3 葫芦吊质保期过后,卖方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每年对葫芦吊跟踪回访,及时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买卖双方建立长期相对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卖方优惠价格供应零部件。

十六、其它要求: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参选文件评标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技术联系人:刘建全153*****525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发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发起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综合评分法。

2、比选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比选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文件作废。

3、发起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发起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发起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7天内按发起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JA设201909

甲方(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 签订时间:2019年8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

,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l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1套。

2、产地、生产厂家:*******************公司。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制造。

4、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供货。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铝合金热处理葫芦吊设备1套。

2、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该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设备构成、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承兑汇票支付。

第三条 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

1、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

2、 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 第三期付款: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壹年后支付,不计利息。

4、若设备到甲方现场3个月内,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在作出令乙方退款的决定后,乙方应在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后,乙方可将设备运回,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设备的验收程序:

1、如果甲方认为该设备需进行预验收,可在双方书面约定地点进行,若在乙方现场进行,甲方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分别对设备、随机装置和选件(包括辅助设备)等按合同和《技术协议》、出厂合格证及典型零件加工(加工零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预验收报告,设备方可装箱发运。预验收所需工具甲方按《技术协议》提供,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仪器、刀具、材料、辅料等)均由乙方提供。

2、若设备最终验收在地点为甲方的安装地点,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静态精度指标、动态精度指标、功能、负荷试验等检测验定,形成书面记录,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认定。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报告后,验收有效。若设备在终验收时需要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使用的,所需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包装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 交货地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在发货前5天内,乙方用传真给甲方交货计划一份,注明设备和材料的装箱单数量、装箱单单号、项目名称、数量、毛/总重量、大约尺寸、每个包装的体积、装车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对超大和超重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乙方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甲方作好存货准备。

第七条包装与标志:

1、包装应满足长途、安全运输货物的包装箱之要求,包装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收取甲方材料费、押金等,甲方无返回包装材料的义务。

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保质保量地到达目的地。

3、乙方应在拆散件及散装的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标签标明装箱单号、主机设备名称以及在组装图上的位置;除上述外,还应该用“备件”“适用工具”来分别标注。

4、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注明:

装箱单号

唛头标记

设备名称

箱号、包号

收货人

毛/净重

目的站(港)

尺码(长×宽×高 mm标注)

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标志图案。

5、若货物重量为5吨或 5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明显地印刷标明常用标记图案,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迁。

6、甲方现场安装和试车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应同设备分开,按种类包装,这些物品应尽可能装在不同箱内。

7、电气设备和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组装的和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的包装,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箱号的设备应尽可能不混装在一个箱内。

8、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护而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给,费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问题发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要积极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补给,可适当向甲方收费,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1)、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壹份;

(2)、出厂检查和试验的详细记录壹套;

(3)、质量保证证明书壹套。

第五章技术服务、操作维修培训及质量保证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住所地进行设备的预验收时,乙方技术人员要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修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气维护等,并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安装调试的同时,对甲方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编程及日常机械、电器维修和针对典型零件的加工培训。安装及培训的时间一般不超出5个工作日(在用户所在地,按日历天计算)。

第十条乙方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每人一份。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撤换。(甲方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基础)

第十一条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合格书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机械、电气、液压等部分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

乙方承诺: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设备是由全新的材料生产制造的全新设备,且设备构成的元器件的标识清楚可识别。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主体设备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修理、更换相关零件,乙方经修理、更换相关零件后6个月上述缺陷仍未解决,乙方负责退还甲方货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经济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凡因制造与配套的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运输中设备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六条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指定的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0.5%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第十八条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由乙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一周(7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除本合同由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九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的约定

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甲方指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联系人:万光焰

联系电话:180*****448 ;电子邮箱: ; 传真:。

乙方指定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传真:。

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构成违约。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甲方承担了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自

第三十二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限:2019年9月日至2020年10月30日。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地址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单位地址


总经理:王国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电话:180*****448 传真:

电话:传真:

手机:136*****784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625100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廉政协议

廉 洁 自 律 协 议

建廉(2019)号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经济交往行为,防止业务人员以权谋私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廉洁自律协议:

一、甲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安车桥分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准向乙方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3、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拒收不成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准参加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5、不准在乙方或乙方有关联的公司或实体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6、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子女承担的个人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7、不准与乙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二、乙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向甲方单位或个人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2、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与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3、不得以回扣、酬金、奖励等名目,将让利转给甲方业务人员;

4、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不准与甲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6、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等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查询;

7、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应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并有义务积极协助调查。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甲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直至取消与乙方的业务往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甲方举报受理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地址: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邮箱:JAJSB2009@163.com,举报电话:(0835)**************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有效期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纪委(盖章)

经办单位:采购配套部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万光焰 经办人:

联系电话:180*****448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0 年月日 签订日期:二0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处理 铝合金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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