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凤幼儿园项目(施工)

海凤幼儿园项目(施工)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凤幼儿园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区海凤幼儿园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2019]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纵二路和海凤路交叉口东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集美区侨英街道纵二路和海凤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099.15㎡,总建筑面积 4701.07㎡。建设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工程、主体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设备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2146.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82.8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4099.15㎡,总建筑面积 4701.07㎡。建设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工程、主体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为1882.8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4099.15㎡,总建筑面积 4701.07㎡。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为1882.8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4099.15㎡,总建筑面积 4701.07㎡。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67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297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7-31 10:30:00 至 2019-08-29 10: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现金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8-29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号楼31-33层

邮编: 361022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林琼琼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湖里区安岭路 999 号金海湾财富中心 1 号楼 A109

邮编: 361015

电子邮箱: jianyou189@126.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技术咨询)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8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海凤幼儿园项目(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19 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本工程投标
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做如下修改: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其中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招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第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21-备选投标方案 中的“招
标人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修改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1
原内容“(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合同条款。且要求:①承包人必须无条
件配合供电、供水、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公用事业部门的施工,协调组织各部门
现场施工管理。②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报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
行暂估项目的二次深化设计,确保满足原设计使用功能和质量技术要求,且需报原设计单位
及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次深化设计需按暂估价限额设计。若原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图单位、发包人等对设计图进行优化,承包人应按优化图进行施工,由此增加或减
少的造价按合同专用条款 10.4 条款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到该风险。”现
修改为“(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合同条款。且要求:①承包人必须无条
件配合供电、供水、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公用事业部门的施工,协调组织各部门
现场施工管理。②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涉及需二次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由主设单位与
具有相应资质的深化设计单位协商分包。在确保满足原设计使用功能和质量技术要求,需报
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次深化设计需按暂估价限额设计。”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8 月 8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8 月 8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工程名称 海凤幼儿园项目(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
50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
22号)有关规定,本工程招标文件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和等级的相关要求内容修改
为“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其余
的项目负责人规定内容不变。
二、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为“2019年 8 月 29日上午 10时 30分 00秒”,现因
工程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故修改为 2019年 9月 11 日下午 13时 30分 00秒。招标公告及招
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本工程因部分施工图纸有变更,故原施工图纸作废,现以随本答疑同时发布的施工图纸为准。
请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附件管理-其他文件-其他”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工程因图纸变更原发布的编制日期为 2019年 7月 30 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现以
随本答疑同时发布的编制时间为“2019年 8月 22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投标人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附件管理-工程量清单文件(SSD)”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8 月 23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8 月 23 日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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