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23日18:03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15:00 | ||
预算金额 | ¥13.99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滨溪佳园7号楼23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邱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邀请公告.docx |
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PTMZ-********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滨溪佳园7号楼23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要求及规格 | 最高 限价 | 付款方式 | 备注 |
1 | 不锈钢感应智能垃圾桶等项目采购 | 1批 | 详见附件1 | 139960.00元 | 验收合格后支付90%,余额10%等质保期满后无未了事宜,一次性付清 | 投标人须根据附件内容提供样品 |
1、本项目合同签订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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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合同包1招标邀请莆田艾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建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赢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意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5)5.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5.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04日 15: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 15:00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滨溪佳园7号楼2304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7:53至2019年08月28日 17:5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s://www.chinabidding.cn)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3.996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合同包1招标邀请莆田艾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建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赢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意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5.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5.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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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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