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一、 采购项目编号:XJTCSZFCG(JZ)*******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合法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谈判内容),并在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投标),且在2019年9月2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之前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外地供应商可进行电话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8-23至2019-09-02

上午:10:30-13:30

下午:16:30-19: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塔城市财政局一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站下载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9-02 19: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塔城市财政局一楼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9-03 11:00:00

九、 谈判地址:塔城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开标前必须保证入我单位账户)

开 户 名:塔城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00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友好路支行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网站自行下载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单独装档。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塔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肖冰

联系电话:189*****187

地址:塔城市新华路25号

2、采购人名称: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郭峰

联系电话:188*****5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塔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荣丽

监督投诉电话:********05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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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轮胎 车辆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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