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朝华商品住宅楼
衡阳市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朝华商品住宅楼
1、衡阳市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朝华商品住宅楼,已由衡阳市计委衡计投〔20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项目为砖混六层,建筑面积4500㎡,投资总额250万。
2.1工程建设地点为衡阳市茶山坳盐矿内。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 朝华商品住宅楼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可从衡阳市雁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公司(衡阳市环城北路235号)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3年4月2日至2003年4月7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
午2时30分至 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朝华商品住宅楼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3年4月10日17时30分以前送至衡阳市雁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3年4月1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衡阳市雁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环城北路235号
邮政编码:421001联系电话:*******
传真:*******联 系 人:罗国庆
日期 : 200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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