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委托,对 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9-287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74.9万元,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9-287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公用设备
(5)数量: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8)质保期(天/月/年):硬件设备质保1年,软件运维服务期3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采购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完整材料;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竞标人须提供核心产品: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终端《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和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行政处罚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名单.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9、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10、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样板详见附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谈判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
(四)获取要求:符合报名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参加报名。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合格后发放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1-2项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4、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1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1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时止
届时敬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郑拓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5日
附件:
品牌声明函致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我公司为一家从事(填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公司,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江汉区公安分局“AI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QS-HW-2019-287)的投标活动。
我公司现声明提供:
(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产品制造商全称)所制造的( )产品。
……
若有所投货物品牌变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递交《品牌变更声明函》。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附件
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汉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江汉区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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