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谈判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谈判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政采招字2019-73号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部分办公室维修改造

1

896567.79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报价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10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施工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执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t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为项目经理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具体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曹军军、侯丽娟、薛珊

5.联系电话:****-*******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曹军军、侯丽娟、薛珊

联系电话:****-*******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十、本次谈判公告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注:供应商报名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备案信息注册。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5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办公室 人民法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