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综合楼工程1幢施工招标公告

自编综合楼工程1幢施工招标公告

自编综合楼工程1幢施工招标公告
经批准,从化市江埔供销社 现对自编综合楼工程1幢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自编综合楼工程1幢
二、招标单位:从化市江埔供销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江埔街凤院村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规模:新建1幢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包括土建、
水电、消防、防雷等。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130万元 ;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1 年4 月 18 日---- 2011年4月 19 日
上午: 10: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 2009 年 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各一名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报名截止前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应有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在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打印为准)。
11、如从化市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登记(报名前到从化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完成《从化市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告知登记表》)。
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20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摇珠会(若有)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即为拟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被拒绝;摇珠会在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人在招标发布会前向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单位支票或电汇形式由投标人交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背书)后,到建行从化支行入帐。(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址:建行从化支行;帐号:****************8750),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发布会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单到交易中心换取票据,逾期按弃标处理。(银行地址:街口街府前路98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从化市江埔供销社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 4 月 13 日

***************.doc">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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