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眼底成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眼底成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眼底成像设备采购项目 | 1 |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三)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四)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五)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00000 |
招标
|
山东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