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舟山市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舟山本岛北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舟山市新港3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3万吨级公用泊位一个,并兼顾一艘5000吨级和一艘3000吨级货用船舶同时靠泊。结构形式: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平台下部为1000mmPHC桩(B型)基础,上部结构为现浇横梁、预制纵梁、轨道梁、迭合面板结构;栈桥下部基础为Ф1000mmPHC桩(B型)、Ф800mmPHC桩(B型),近岸侧排架基础为Ф1000mm钻孔灌注桩、Ф8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为现浇横梁和预制空心面板。主要工作内容:278×34m的码头平台一座、360×8m和372×8m的栈桥各一座、24×15m的辅助用房平台一处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合同段。
2.2施工计划工期:25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一年。
2.3监理服务期为21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9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
3.2监理合同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 月 14 日~ 4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和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二楼交易大厅(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水务大楼2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标段)、单位介绍信(同时提供交易员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或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向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手续,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jsxm/default.asp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报名前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 4 月 21 日 9 时,集中地点:舟山本岛北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 4 月 21 日 10 时,地点:舟山本岛北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2监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5 月 5 日 9 时 00 分,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交易员(并随带交易员证和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本岛北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316000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137*****33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9F
邮 政 编 码:310005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144
传 真:****-*******


附表5-1
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业绩要求
码头工程 自2006年4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成功监理过一座2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

备注:1、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或经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为准。
2、如所提供的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有关的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上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注明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规模,投标人还应提供经业主出具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


附表5-2
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表

主 要 监 理 人 员 要 求
监理岗位
人数
资 格 资 历 要 求
岗位登记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同类工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在投标人岗位登记
专业监理
工程师
港口工程专业
(兼合同专业)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在投标人岗位登记
试验检测专业
1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质监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试验检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在投标人岗位登记
测量专业
1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能胜任港口工程测量工作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测量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水运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按评标办法规定扣分。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2、若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含中标项目投标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该项目应已完工。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监理人员监理经历、岗位登记情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从部质监总站监理企业信息库或浙江交通网站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浙江交通网站的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
4、投标人可登陆浙江交通网站的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陆网址为:http://61.130.7.241//jlsystem/index.asp
联系人:王海玲,电话:****-********


附表5-3
强制性资格条件——履约信誉要求表
履 约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行政处罚。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上。
4.自200841以来,投标人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行为发生(受贿、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5.自200841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无受贿、行贿犯罪行为(受贿、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注:对公示的推荐中标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获选人的中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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