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
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期)PPP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高架桥工程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检测机构选择已由长新发改字[2017]423号、424号、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检测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高架桥工程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检测机构选择。
2.2 项目概况: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高架桥工程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检测机构选择。检测内容:减震起始力、减隔震性能、竖向承载力、摩擦系数、转动性能。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支座总数约550个,型号为4000KN至45000KN;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支座总数约1156个,型号1500KN至55000KN;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支座总数约687个,型号1500KN至50000KN;检测频率为同厂家同规格。
2.3 招标范围: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三路七桥域内段(兴福大路工程、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工程、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高架桥工程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检测机构选择。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为止。
2.6 项目总投资:约*******.91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范围包括“桥梁支座检测”)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包括“橡胶支座/参数”,且须提供认监委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有1项类似规模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建设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并根据本项目所涵盖所有专业内容配备对应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以上专业人员须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人证合一)。
3.5 技术要求:兴福大路高架桥工程支座总数约550个,型号为4000KN至45000KN;北远达大街延长线高架桥工程支座总数约1156个,型号1500KN至55000KN;中科大街延长线工程支座总数约687个,型号1500KN至50000KN;检测频率为同厂家同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持以下资料的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
(4)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区202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 贾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招标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