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大调研课题的公告
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大调研课题的公告
为推动农业软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经研究决定,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拟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立项的形式组织开展2019年度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重大调研课题研究。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湖北“三农”改革发展中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湖北“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落脚点,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二、课题申报
1.研究目录所列题目均为规定题目,申请人应按照给定的题目进行申报。
2.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应对选题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对现实情况有深入的了解。申请人应组建课题研究团队,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
3.申报材料:填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重大调研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hbaas.com)。
4.材料报送: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寄至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三、内容及成果要求
1.研究内容。以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及问题现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
2.成果形式。课题最终成果为决策咨询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和择要一篇(3000字以内)。课题结项材料于12月15日以前统一报送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
四、课题管理
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负责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1.项目验收。12月中旬项目结束,之后一个月内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
2.跟踪服务。课题研究期间,积极加强课题管理部门与课题组之间的互动联系,为课题研究提供高品质服务保障。
3.成果鉴定。研究成果由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结项。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课题成果若未能获得批示,可申请暂缓结项,后延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成果应用。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负责对课题成果进行编辑、报送、整理出版。
五、有关事项
1.每项课题由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资助研究经费4万~8万元,课题经费使用参照《湖北省委重大调研课题资金管理办法》。
2.课题成果在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之前,不得公开发表。若后期需要发表,应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同意,并在文中标注“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课题组”。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号
联系单位: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秘书处(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
邮 编:430064
联 系 人:邢美华 130*****866
邮 箱:hbsxczxyjy027@163.com
附件:1********/****************9.doc">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重大调研课题申请书.doc
湖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2019年8月22日
附:研究目录
1.湖北农业经营模式创新及实施路径研究
2.产业融合视角下的乡村产业兴旺问题研究
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研究
4.湖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5.湖北乡村农耕文化挖掘与发展研究
6.湖北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现状及提升路径
7.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研究
8.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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