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山中学智慧校园建设招标公告

吴家山中学智慧校园建设招标公告

武汉市吴家山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71882-1786的要求,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吴家山中学的委托,对其武汉市吴家山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项目编号:HBZH-2019-01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吴家山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

数量

1

电子班牌(核心产品)

50套

2

校本资源创作中心

1间

3

特色信息化教学教室

1间

4

创客教室

1间

5

人脸识别考勤系统

1套

6

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核心产品)

1套

7

微课制作工具

2套

8

教师信息化培训

26课时

9

技术服务

1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质保期

三年原厂质保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200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五、计划函号:J********-****

六、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17时3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大厦1号楼1001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分散采购机构: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玺

联系电话:***-********139*****533

邮箱:********36@qq.com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大厦1号楼1001室

采购人:武汉市吴家山中学

联系人:姚安连

联系电话:189*****611



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5日

附件1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国务院令654号”文。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

5. 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和2019年度纳税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投标人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无执行案件和诉讼截图证明;

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1、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项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如未全部满足,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及评分中所提到的所有资质证明、截图证明以及检测报告证明等文件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扣除技术评分中规格响应的全部分数。

3、所投核心产品(电子班牌、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逐条满足招标参数的确认证明文件,如不按要求提供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4、所投商用台式计算机品牌、型号需在政府采购强制节能清单第二十四期中,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5、为了确保所投货物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进行核对,经采购方和专家的验证后,如有虚假应标、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形的,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及废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针对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后,供应商能在1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2 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8小时内要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需提供备用机服务,各投标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书面承诺即可)

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评分细则

项目

评审分项

满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价格
(30分)

投标总
报价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商务部分(10分)

商务资质

2(分)

投标人具备资信评定机构颁发的A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诚信企业家认证以及重合同守信用认定证书,都提供得2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分)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有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部门的教师培训资质认证。对核心主要产品及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知识等方面培训。注:(培训方案优、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无或不满足不得分)。

2(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类)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制造厂家授权书及三年服务承诺函

4(分)

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电子班牌、校本资源创作中心设备、特色信息化教学教室设备、创客教室设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微课制作工具等)如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承担的,需提供制造商原厂出具的授权书及三年服务承诺函原件得4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分
(60分)

技术规格响应

25(分)

设备详细技术参数中打▲号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指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每条扣2分;未打▲的条款为基本指标,如不满足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产品兼容性

3(分)

投标人所投电子班牌、校本资源创作中心设备、特色信息化教学教室设备、创客教室设备、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微课制作工具等产品需为同一品牌,提供统一品牌证明文件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电子班牌产品演示

3(分)

1、学校管理者及班主任可对电子班牌的播放内容进行管理,可实时发布、修改节目内容,当通过手机拍摄照片、撰写公告上传时, 电子班牌优先实时显示上传的照片或文字内容;2、系统在电子班牌管理上可实现集控功能,需支持手机及电脑进行自动定时开关机与分组开关机功能,且在开机后能够实现自动启动系统软件,无需再进行手动登陆或设置,实现智能化多样化的管理。提供视频演示文件或视频截图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按要求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产品资质证明

3(分)

所投以太网传导干扰器设备制造商具有电力线信息防泄密阻断装置认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分)

所投以太网传导干扰器具有低压电力载波通信检测与阻断设备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分)

所投商用台式机的制造厂商服务体系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能源之星、低蓝光认证证书,按要求提供得3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3(分)

所投电子班牌产品具备《智慧班牌管理软件》、《智慧班牌互动展示软件》、《位置感知的师生考勤管理软件》、《数字文化云平台》、《智能展播云平台软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软件》提供软件著作权;按要求提供得3分,不提供或部分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分)

所投特色信息化教室产品具有《教育装备行业十大创新品牌证书》、《教室环境智能物联监控软件》、《教学设备智能物联监控软件》软件著作权、提供具有参与国家立项研究课题的立项通知书,《二维码技术在数字化校园中的应用研究》、《智能交互教学一体机的研发与应用研究》、《微课录播系统 的研发与协调创新应用研究》、《协同教育理念下智慧教育云平台的研发与应用研究》、《基于物联网的数字化校无建设与应用研究》等(按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5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5(分)

所投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产品可提供《校园安全应急管理》软件证书、《大数据快速检索系统》证书、《资源智能推送系统》证书 、《资源分布式转码系统》证书、《资源分布式存储系统》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按要求提供得5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3(分)

所投校园信息化融合系统产品能提供学生成长档案功能运行情况分析、角色管理功能运行及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按要求提供得3分,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2(分)

所投微课制作工具系统同时支持移动端(含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录制方式录制系统:支持windows XP SP3、windows vista、windows7、ios和android 4.2及以上系统、产品具备抗静电干扰A级或以上特性(提供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具有CNAS、CMA公章,证明参数符合性能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分)

投标供应商所投微课制作工具需提供制作微课视频演示文件或视频截图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按要求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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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慧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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