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招标公告
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招标公告
标号: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省地理测绘局地理信息中心采购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1:00前携书面材料与我中心或采购单位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文件编号:HAZC-(2011)单字第0012号
一、采购内容:
1、设备清单:
根据海安县公安局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要求,提供以下整合成果:
(1)1:500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2)1:10000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3)海安县0.5-0.61米高分辨率的警用遥感影像库
(4)海安县警用矢量电子地图
(5)海安县警用影像电子地图
2、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1)海安县公安局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工要求
(2)海安县公安局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方案
3、情况说明:
(1)本次采购项目为“平安海安”技防三期暨“3.20”工程综合应用平台子项目。
(2)本项目为海安电信局垫资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与电信局签订合同,电信局根据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公安局与采购中心作为合同见证方。因项目数据涉密,整合成果提供给公安局,由公安局组织验收。
(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因城市建设不断变化,为确保数据的新鲜和准确,每年需要就新生成的数据进行维护整合,因此在数据整合报价之外需要就每年的数据维护进行报价,作为以后每年就地图维护支付费用的依据。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凯****-********
二、付款方式:整合成果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留合同总价的10%做为质保金,在服务等得到良好保证的前提下,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信息公告时间: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上午11:00。
四、谈判要求:
(一)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4月22日下午3:40。
(二)谈判响应文件要求:谈判时参加谈判供应商应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信合大楼东裙楼三楼(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提供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供货进度及售后承诺(加盖单位印章)。
4.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5.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单位印章)(列报服务的名称、单价、总价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四)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供应商需现场交纳谈判保证金5000 元。
(五)合同签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3、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4、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我中心审核盖章后生效。
5、成交方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我中心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我中心向成交方收取成交价总金额0.4%中标服务费。
7、成交方在审核签订合同时向我中心缴付中标服务费。
8、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并由我中心开据收款凭证。
9、成交方如未按规定办理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我中心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良斌
(2)联系电话:****-********
(3)传真:****-********
(4)邮编:226600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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