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2#泊位1#门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扬州港2#泊位1#门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扬州港2#泊位1#门道路、排水管网
提升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2#泊位1#门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港2#泊位1#门道路、排水管网提升工程位于扬州港内部。道路北起滨江路,向南延伸,终点至3#栈桥,排水管网为该道路范围。。
2.1.2建设规模:全长356.034m,道路宽度12米。道路平面线型为一直线,满足 20Km/h设计时速要求。
2.1.3投标控制价:285万元(含暂列金15万元);
排水沟每延米综合单价控制价:1150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最少需分南、中、北三段分期分段施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2#泊位1#门道路所有内容、排水沟、附属设施等,其中排水沟施工总价不包含在道路控制价内,但在本次投标时要对每延米综合单价进行单独报价,综合单价中包含土方开挖方量、回填方量、垫层、排水沟底座、排水沟设计图纸要求的其他工程以及相关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但不包含砼盖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300万元(及300万元以上)港口道路或市政道路施工工程的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近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300万元(及300万元以上)港口道路或市政道路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合同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 日9时至2019年8月30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7室(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运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4 日 14时;递交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7室(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运管部)。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 系 人: 李长彬
电 话:151*****199
招标代理: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6室、1617室
联 系 人:王海华、张丽蓉
E-mail:*******@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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