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窗帘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窗帘招标公告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樟树第三中学的委托,就其“江西省樟树第三中学窗帘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鑫诚-ZS2019-007
项目名称:江西省樟树第三中学窗帘采购项目
包号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金额
(元)
技术参数要求
1
鑫诚-ZS2019-007
窗帘
1批
299363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所有费用。所有货物应免费送到学校安装使用。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8、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以进帐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保证金
1、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9月2日14:50(北京时间)前到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提交制作规范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可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询价响应人可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标书(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ngshu.gov.cn))。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请各拟投标人于2019年9月2日14:3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9年9月2日14:5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药都职业教育园、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日14:5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流程
开标时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再由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定后的最低报价为预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八、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樟树第三中学
采购人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39号
联系人: 陈艳勇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周超军电话:183*****846****-*******
地址:樟树市维也纳音乐花园14栋商2号。
邮箱:zssxincheng@163.com;
十、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ngshu.gov.cn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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