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水土保持局电脑、数码相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会昌县水土保持局电脑、数码相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会昌县水土保持局电脑、数码相机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1-HC027)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会昌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水土保持局委托,现就其电脑、数码相机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D2011-HC027

(二)招标内容:

品目名称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品目一

电 脑

联想B500劲速型

5

品目二

数码相机

佳能SX200IS

3

注: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的“采购项目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公盖);

4.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5.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查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1年6月22日—2011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老检察院三楼)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电汇凭证复印件传真至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每品目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 6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下午检察院三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会昌县湘青路老检察院三楼

联 系 人:刘冬林

电  话:****-*******132*****772

传  真:****-*******

邮  编:342600

标书下载地址: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码相机 电脑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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