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海滨文化公园(停车场及机电配套用房)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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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以及我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特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宝安海滨文化公园(停车场及机电配套设施)项目交通工程招标,现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华南经理部(以下简称中建三局)

2.工程项目:宝安海滨文化公园(停车场及机电配套设施)项目

3.招标内容:宝安海滨文化公园(停车场及机电配套设施)交通工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施工现场及图集规范要求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分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完清场、满足规范竣工验收及成品保护等;分包人食宿自理。

4.工期要求:2019.09.30-2019.11.30(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5.安全要求:达到《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标准》、深圳市建筑标准化工地、《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十项禁令》;争取达到深圳市观摩工地标准获得深圳市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及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杜绝人身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事故发生,场内文明施工达到“文明示范工地”要求。

6、质量要求:确保获得深圳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工程奖”,力争获得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工程奖”;同时配合项目通过LEED ND认证、中国绿色建筑二星认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安全文明要求:杜绝人身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其他要求:严格按照项目部工作面移交、划分制度进行工作交接,要求设计师驻场深化设计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三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资质。

6.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9-08-2912:00:00(暂定),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报名需上传附件:投标人如不是法人,需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与投标,需上传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预审,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工作组负责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本人做资审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本人的,需携带委托授权书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正副本均可)。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必须为基本户。

(4)(可罗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审查资料,均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19-08-2912:00:00(暂定)。

(2)资格审查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中国人寿大厦33楼。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若需实地考察的,另行约定时间开展。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待定(具体到小时)

2.发放形式:云筑网

3.发放平台或地点:云筑网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华南经理部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于2019-08-2912:00:00 前转账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华南经理部提供的账户,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华南经理部财务部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44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行号:********0063

联系电话:梁城泉 134-2743-2742

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账。转账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宝安海滨文化公园(停车场及机电配套设施)项目交通工程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投标文件时,应上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原始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注意: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时应同时附上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或按我司要求出具投标担保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仅限与我司有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尚未结清的分包单位使用)

联系人: 周游

电 话: 150-7137-4368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中国人寿大厦33楼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 用房 机电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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