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及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及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XLZ2019-12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第一包 | 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满意度测评服务采购 | 1 | 170000 | 批 |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第二包 | 2019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服务采购 | 1 | 200000 | 批 |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第三包 | 自治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网络传输评议平台服务采购 | 1 | 150000 | 批 |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内部管理机制,且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5)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8)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8-26 至 2019-08-3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0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创新空间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成功,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元/包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9-05 16: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9-05 16:00:00
九、 磋商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及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34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 ********1529 | 转账或电汇 |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及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 4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 ********1529 | 转账或电汇 |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及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 3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 ********1529 | 转账或电汇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注: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不接受电话、网页报名,不接受扫描件、彩印件报名。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133*****726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刚
联系电话:****-*******(食品安全协调处)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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