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项目
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项目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检察院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2、拟采购项目: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
3、采购项目预算:293.488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原有网络专线已不能满足现有需求,2015年接入中国电信网络线路资源,随着办公数据传输量的不断增加,现链路组网需扩容带宽。为保证在专线不停的情况下进行扩容,缩短施工周期、减少运营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和配套服务的要求,2017年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签订了升级扩容合同。根据合同内容,现申请公示省检察院支付2019年检察工作网电路费用,共计293.488万元。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电信分公司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3281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项目采购单位工作网电路使用情况,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项目采购单位提出的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充分,符合采购单位工作网电路使用的实际需求,建议该项目采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电路项目在网络质量、稳定性上不间断的提供保障和运营维护工作,进一步发挥该网络在检察院信息化办公需求中起到重要支撑工作。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张宏宇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吴 刚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宋华峰 长春网源通信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8、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自起 2019年08月27日起至 2019年09月02日 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史冬梅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姜峰
2019年 8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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