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2011年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招标(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招标(基建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开标时间:2011年5月04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层多功能厅
一、招标项目范围:华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招标(基建项目)
二、招标设备范围: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2、交货时间: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覆盖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其年检记。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与购标人为同一法人主体。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8、2007年-2010年财务状况良好。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1、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2、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3、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2)业绩要求:
需具有3年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除《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注明的品种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代理资质证明,(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放在投标书正本中,如果资质证明文件是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1年4月14日-2011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
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A座东侧物流服务大厅(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特别声明: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政编码: 100075
联 系 人: 李正 汪洋
联系电话: ***-********、***-********
传 真: 010- ********
E-mail: jijian08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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