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工艺系统优化改进(技改)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25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工艺系统优化改进(技改)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5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工艺系统优化改进(技改)项目电伴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500吨/年电子级多晶硅工艺系统优化改进(技改)项目电伴热系统采购,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负责多晶硅项目的生产运营、市场销售及技术研发管理。建设场地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技改依托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有的年产2500吨多晶硅项目进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电伴热供货范围:采购一套电伴热系统,主要包括伴热电缆、防爆箱、多功能表、温控器、漏电空气开关等。
1.2.1.2供货界区:招标方仅负责提供总配电箱的进线电源电缆,每个总配电箱送1路电源,总电源进线电缆分界点在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的接线端子上。所有电缆穿管均为招标方负责。
1.2.1.3投标人应提供经证明是安全的、最新、最先进、没有使用过的商用设备。设备应满足招标方的性能技术要求,且能安全稳定操作。投标方成套提供的电伴热系统所需的全套供配电系统(即电源系统),包括防爆总配电箱、防爆分配电箱、各防爆配电箱之间的全部电缆以及由分配电箱至电伴热系统中最终端的受电设备的全部电缆,全部相关安装、固定用的主、辅配件和相关附件等。
1.2.1.4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均不得低于ExdIIC T4、防护等级均不得低于IP65、防腐等级均为WF2;选用的电源电缆(动力电缆)型号为ZA-YJVHD-0.6/1kV型电缆;选用的控制电缆型号为ZA-KYJVPHD-450/750V型电缆,当控制电缆是送往仪表专业系统时,控制电缆型号为ZA-DJYPVPHD-300/500V型电缆;穿电缆的保护钢管为热镀锌钢管。
1.2.1.5投标商应确保所供电源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可完全满足电伴热系统的运行需求,并必须根据有关国标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检测和试验。投标商应根据招标方需要与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和响应现场施工、调试、试运等工作,因投标方的延误而影响现场工作进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商负责。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伴热电缆 | 由于不同制造商需根据管道配备不同型号的电伴热系统,故投标方应参照管道伴热图纸设计电伴热系统,设计完成后由投标方填写规格、单位、数量 | |||
2 | 防爆箱 | ||||
3 | 多功能表 | ||||
4 | 温控器 | ||||
5 | 漏电空气开关 | ||||
... |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2.1 投标人应负责其供货范围内的电伴热系统的材料供给、制造组装、性能测试、出厂检验、货物运输、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和投运调试,以确保电伴热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性能达标。并在交工时,提交电伴热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如电伴热容量、电缆的类型和长度、质量合格说明、安装与操作说明书等。
1.2.2.2投标方应负责提供电伴热的设计工作,投标方应依据管道伴热图纸,参照国家标准进行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详细设计工作,提供伴热电缆、防爆箱、多功能表、温控器、漏电空气开关的型号数量等相关资料,要求安装单位能够按照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投标方对设计的文件负责。
1.2.2.3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电伴热系统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其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4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可靠的,并易于实现。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方案无法实现或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由此而影响到设计和施工进度,均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1.2.2.5 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电伴热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2.2.6 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电伴热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运输技术方案等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资料等文件。
1.2.2.7 投标方应提供必需的安装详图,并进行现场安装指导服务。
1.2.2.8 投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
1.2.2.9 在质保期内,对仪表设备及其附件由于自身因素引起的损坏投标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或更换。
1.2.2.10 投标方需配置专用的热损失计算软件,并提供设计和计算表。
1.2.2.11 要求投标商根据各个用电设备的位置合理确定总配电箱的位置,并在技术协议签定之日起5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总配电箱的位置以及进线断路器的整定值。
1.2.2.12 投标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报价,包括所有必需的安装附件(单独列出价格);如果投标方在报价中未包含的安装附件是现场安装必需的,则由投标方无偿免费提供,如果由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也由投标方负责。
1.2.2.13 投标方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并配合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指定地点(由新能源分公司北门进入至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45日内发货到现场,车板交货。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伴热系统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电伴热系统设备仅能由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电伴热系统的至少10份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企业的合同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26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9月1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163.com">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