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的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全面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全面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本科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搭建学生科学实践和创新创业平台,推动高质量师生共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增强学生表达沟通、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实践操作、敢闯会创的能力。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工作管理流程,提升项目质量,现公布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中具体实施细则,请各位老师同学参照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立项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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