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671]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路面均衡招标公告
[JG2019-4671]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路面均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根据课题依托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为《主课题》的课题4和课题5,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入的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均为资本金35%和贷款65%,招标人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课题 标段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依托项目 | 招标人 | 课题管 理单位 |
课题1 | KT1 | 高速公路改扩建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 深汕西改扩建项目 开阳改扩建项目 阳茂改扩建项目 茂湛改扩建项目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课题2 | KT2 | 高速公路隧道扩建与超大跨四车道公路 隧道建造技术研究 | |||
课题3 | KT3 | 高速公路改扩建边坡快速高效扩宽新技术及应用 | |||
课题4 | KT4 |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 标准研究 |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课题5 | KT5 |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均衡耐久设计和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
课题6 | KT6 | 高速公路改扩建软弱路基扩宽加高新技术研究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课题7 | KT7 |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标准适应性和不中断交通拼接关键技术研究 | 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以下简称“深汕西高速公路”)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15)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于陆丰市潭西镇对接深汕东高速,路线向西途经汕尾市城区、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惠州市惠东县、惠阳区、深圳市坪山区,终点于深圳市龙岗区接惠盐高速、东部过境快速并设置金钱坳立交,于上世纪80年代末按汽车专用公路规划,1996年年底建成通车,现状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速度为100km/h。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扩建项目全线按照双向8车道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运行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42m,共有跨海特大桥1座,大跨扁平隧道6座,互通立交19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1处。项目批复概算约254.1亿元。计划2019年开工,2023年完成施工。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汕尾市。
(2)开阳改扩建项目
开阳高速公路于1999年开工,2003年9月3日建成通车,是开平、恩平及粤西地区通往珠三角及港澳地区的主要通道。本项目起点连接佛开高速终点鹤山市址山镇东溪村,路线沿开阳原路线途经开平市水口镇、月山镇、翠山湖管委会、沙塘镇、塘口镇、恩平市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良西镇、恩城街道、大槐镇、阳江市阳东区的那龙镇、合山镇、北惯镇等、江城区的岗列街道、城西街道、中洲街道等,于白沙街道阳江林场与阳茂高速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5.2km,由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全线设管理中心1处、集中管理处4处(其中1处为新建)、匝道收费站13个(其中1个为新建,12个为改扩建)、服务区4个(其中1个为新建、2个为改扩建)。
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设计速度120km/h,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42.0m。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阳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阳江市。
(3)阳茂改扩建项目
阳茂高速公路起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阳江林场,顺接开阳高速终点,经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阳西县程村镇、塘口镇、织篢镇、新墟镇,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马踏镇,终于电白区观珠镇窝仔村,顺接茂湛高速起点。全长79.76km。阳茂高速公路按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于2002年8月动工,于2004年11月建成通车。
扩建后路线全长79.76km,拆除原大桥(1124m/6座)并改扩建成大桥1142m/6座(含互通主线桥,以下同),拆除原中桥(385m/5座)并改扩建成中桥396m/5座,拆除原小桥(1960m/124座)并改扩建成中桥1960m/124座,原桥梁两侧拼接加宽中桥1336m/27座,原桥梁两侧拼接加宽小桥456m/21座,原涵洞两侧接长217道;拆除重建分离式立交桥(天桥)10座,新建13座;改扩建阳江西枢纽、织篢、程村、新墟、马踏、观珠互通立交共6处,新建蒲牌、沙垌互通立交2处,利用黄羌枢纽立交1处(由云湛高速公路负责实施,本项目承担部分费用);改建阳西服务区1处,新建程村服务区1处。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标准宽度42.0m,设计车速为120km/h。项目核准估算总投资约86.4亿元,已于2018年开工。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阳茂扩建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茂名市。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顺接阳茂高速公路,终点于湛江市麻章区接湛徐高速公路。项目扩建里程总长108.593公里,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8 车道,扩建后路基宽度42 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主线桥梁13147.95米/247 座(其中特大桥 3274.05 米/3 座,大桥4749.7 米/16 座),互通立交 14 处(其中新建 1 处机场北互通,大昌口、林屋立交、竹园立交、高阳等4 处枢纽立交主线部分纳入本项目,其余林头、茂名、鳌头、浅水、杨梅、塘缀、官渡、源水、东坡岭等 9 处立交为改建),服务区 3处(其中电白服务区和官渡服务区为改建,新增1 处同庆服务区),停车区 1 处,计划2019年开工。
项目工程管理机构为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湛江市。
2.2科研服务期限
(1)签订合同后1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2)2019年12月前完成中期评审。
(3)2020年6月基本完成课题研究内容。
(4)2020年12月完成全部研究工作,提交研究报告,组织开展技术成果验收评审。
(5)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报奖申请。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 | 课题名称 | 研究工作内容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KT4 |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 | 1.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关键控制性技术指标研究。 2.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临时交通工程设施及防护体系标准研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
KT5 |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均衡耐久设计和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1.基于寿命均衡的改扩建路面设计技术研究。 2.基于改扩建项目路面快速铺筑技术与临时通车路面材料及性能研究。 3.高速公路改扩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
注:各标段科研课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的相应资质,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主课题》包含7个课题标段中其它课题标段的投标。
3.3为充分借鉴国内改扩建高速公路优秀科研成果,吸引国内一流科研单位集中优势资源开展课题研究,为增强本课题的竞争性和行业引领力,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主课题》包含7个课题标段中的2个标段。
为促进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KT4标及KT5标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登记,否则本次招标相关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同)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 2019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每个标段原件一式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45 时至0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
邮编:529339
联 系 人:赖工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科研课题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本次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路面均衡耐久设计和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KT4标: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
1.研究背景
我国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逐年铺开,在高速公路改扩建理论方面还处于摸索和形成阶段,如何进行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设计目前还没有科学合理实用的理论体系。在不中断交通和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高速公路改扩建在我国仍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目前,交通运输部陆续出台了部分标准规范,在交通组织方面,主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技术规程》(H30)以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也对施工区安全标志的设置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该类规范偏重于养护施工作业,养护工程作业的施工强度和周期与高速公路改扩建相比,相差太大。部分技术指标如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技术规定仍较为模糊和笼统,指标区间范围太大,无法契合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制定以及交通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的实际需求。
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各地在改扩建交通组织方面均有成功案例。如江西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山东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江苏的沪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河北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等。各地高速公路改扩建由于项目区域路网的不同,交通量的差异,采用的交通组织方案也均不一样。
我省实施的广佛高速公路改扩建为国内最早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后续实施了佛开高速公路改扩建及广清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交通组织及管理经验,也遇到了诸多困难和教训。
以上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着共同特点:
(1)关键控制性指标选取方法不明确。各项目均考虑了保通条件约束下,一般路段、交通流转换区域和关键工点的交通运行对整体改扩建交通组织的影响,但仍未能明确保通车速、侧向余宽、中央转化带长度、客货车速度协调性和分车道行驶规则等制约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实施效果的关键控制性指标的选取和优化方法。
(2)交通运行和交通冲突特征分析缺乏。各项目都进行了交通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比对优选,但均未从宏观交通流运行和微观驾驶行为多个层面深入研究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的交通基本运行特征,且多从交通运行效率的角度开展对比分析,而缺乏考虑改扩建期间由于道路交通环境改变而引起的行车风险和交通冲突的变化,进而导致交通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的优选存在偏差。
(3)临时交通工程设施与实际需求不契合。对于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配套的临时交通工程设施,未能提出契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实际需求的设置方案及技术指标。
本课题立足广东省交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涉及的关键问题和核心要素,拟开展:1)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关键控制性技术指标研究;2)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防护体系标准研究。本课题研究将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交通组织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可靠依据和科学指导,并建立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作业区临时护栏防护体系,形成具有广泛参考价值的地方标准或指南,为国内同类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借鉴。
2.存在问题
子课题一: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关键控制性技术指标研究
(1)现状公路规范标准体系中对交通组织基本为空白,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规范偏重于养护施工作业,养护工程作业的施工强度和周期与高速公路改扩建相比,相差太大。部分技术指标如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技术规定仍较为模糊和笼统,指标区间范围太大,无法契合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制定以及交通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的实际需求。国内改扩建工程在各阶段交通组织设计上尚无标准可依,无法系统指导我省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相关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工作。
目前,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规范偏重于养护施工作业,养护工程作业的施工强度和周期与高速公路改扩建相比,相差太大。部分技术指标如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技术规定仍较为模糊和笼统,指标区间范围太大,无法契合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制定以及交通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的实际需求。
(2)保通车速、侧向余宽、中央转化带长度、客货车速度协调性和分车道行驶规则等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关键控制性指标的选取和优化方法尚不明确,无法对交通组织方案的优选提供科学支撑。
(3)现状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研究均缺乏基于宏观交通流运行特征和微观驾驶行为特征分析的交通运行规律和交通冲突研究,进而导致交通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评价依据不足,优选结果存在偏差。
(4)在不中断交通和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部分技术指标如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技术规定仍较为模糊和笼统,指标区间范围太大,无法契合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制定以及交通工程防护设施设置的实际需求。
(5)实际管理过程中大多凭借施工经验来进行交通组织,其方案往往考虑静态或单一的影响因素,未考虑多个影响因素;因此交通组织方案在实际应用中不尽合理,从而造成车辆拥堵,进而影响到交通安全和施工工期。
子课题二: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临时交通工程设施及防护体系标准研究
临时交通工程设施设置方案千差万别、五花八门,相应的技术指标跨度大,缺少统一指标规定,导致现场交通组织实施的临时设施杂乱无序,不利于我省高速公路改扩建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也对我省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的报批等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无相应的防护标准及防护等级要求,使得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施工区域缺乏具备防护等级的施工区临时防护设施,临时交通通行无明确标准的临时防护护栏,设计、施工、交管审批尚无法可依。须对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中施工区已经临时交通转换通行防撞护栏指定相应的等级要求及规范。
3.研究内容
子课题一: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关键控制性技术指标研究
研究高速公路交通流、驾驶行为以及交通冲突特征,分析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组织优化的因素,识别不同保通条件下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基本路段、交通流转换区域以关键工点等典型区域的行车速度、车道宽度及路侧余宽、中央分隔带开口长度等关键参数,分析关键参数与交通组织优化之间的关系,提出关键参数设置或选取方法。
(1)保通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流及驾驶行为特征研究
开展不同保通条件下高速公路基本路段、交通流转换区域及关键工点等典型区域的宏观交通流观测,采集相应的交通流特征数据,并结合图像识别技术获取车辆典型区域在运动特征;开展不同保通条件下高速公路典型区域实验车试验及驾驶模拟试验,采集不同保通条件下驾驶员在典型区域的微观驾驶行为特征数据;分析不同保通条件下的典型区域的交通流运行规律和驾驶行为规律。
(2)保通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冲突评价研究
基于高速公路交通流及驾驶行为特征研究成果,分析的车-车、车-路交通冲突,优化现有交通冲突及风险识别指标,建立新的交通冲突指标量化模型以及交通冲突与交通风险关系模型;分析交通冲突形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影响因素,考虑冲突的能量、动量确定事故后果的度量方法,建立事故后果严重性的关系模型;分析典型改扩建施工区交通冲突形成的影响因素,识别主要影响因素,建立冲突预测模型,构建施工区交通冲突评价方法体系。
(3)改扩建施工期高速公路保通车速研究
①不同保通条件下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基本路段、交通流转换区域以及关键工点等典型区域的行车速度特征分析;
②不同保通条件下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典型区域行车速度仿真;
③不同保通车速仿真情况下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典型区域交通冲突及交通运行效率评价分析;
④不同保通条件下各典型区域保通车速优化选择方法研究。
(4)改扩建施工期高速公路侧向余宽研究
①不同保通条件下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基本路段、交通流转换区域以及关键工点等典型区域的保通车道数、保通车道宽度、侧向余宽等道路横断面情况调查;
②不同保通条件下的改扩建高速公路侧向余宽与保通车速、分流车型、交通组成、车道分布之间的关系研究;
③综合交通冲突及交通运行效率等评价指标,分析侧向余宽对交通组织设计的影响;
④提出保通车道数、保通车道宽度以及侧向余宽关联匹配的高速公路典型区域最佳横断面形式选取方法。
(5)改扩建施工期高速公路中央转换带长度研究
①具体施工区段车道转换带资料收集
②基于真实环境下的仿真模型的建立
③考虑不同开口位置、长度设置下仿真结果的交通流参数输出与综合评价
④综合考虑下的最优设计和相关结论
(6)典型事故多发位置和施工区客、货车速度协调性评价及分车道行驶策略研究
①实际环境下的道路调查和数据采集
②分析不同车型,不同车道下的车速分布特征规律
③分车道限速的合理流程及限速值的确定
(7)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综合评价方法研究
从安全、效率、可操作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等角度,确定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的评价指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其综合评价方法。
子课题二: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临时交通工程设施及防护体系标准研究
编制《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防护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的编制拟总结广东省近年来高速公路改扩建的经验,遵循“统筹规划,兼顾长远,注重实效,指标合理,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科学组织,安全实施”的原则,对改扩建作业区的交通组织及临时交通工程设施的设置内容、设置方案、技术指标及拆装等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临时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的技术指南。
形成标准化的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标准化的高速公路改扩建作业区布控标准图集,并将子题2的研究成果,纳入课题成果,对改扩建期间的临时防护作出规定,明确临时防护设施的设置标准及设置方案。
4.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
(1)预期成果
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及临时交通工程设施设置技术指南。
(2)考核指标
?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SCI/EI)论文以上3篇;
?申请专利5-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
?出版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设计实施方面的专著一册。
KT5标: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均衡耐久设计和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1.研究背景
自我省开展高速公路大会战以来,在高速公路路网不断完善的同时,路线走廊资源亦越来越少。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增长,粤东西北连通珠三角地区的既有高速公路车流量增长迅猛,对主要干线通道实施改扩建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为对接我省正在进行和即将到来的改扩建高峰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依托深汕西、开阳、阳茂、茂湛四个改扩建项目开展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究。
立足广东省交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关键技术问题,拟开展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寿命均衡设计技术研究、路面快速铺筑技术与临时通车路面材料及性能研究、设计与动态调整的数字化技术研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本课题定位为“工程应用”+“技术攻关”。“工程应用”首先要求课题立足解决依托工程实际问题,紧紧围绕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加快工程建设,服务依托工程实践。主要解决改扩建路面均衡设计、路面快速铺筑、路面临时通车、数字化动态设计、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问题,提高废旧资源再利用效率,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落实修旧如新和修旧超新的建设理念。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通车运行多年的既有高速公路存在“白+黑”、“白+黑再+黑”、“黑+白”、半刚性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复杂路面结构型式,运营阶段也经过铣刨重铺、罩面加铺、排水系统改造等维修加固处理,线路平纵较原设计变化较大。需研究复杂结构路面性能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开展基于寿命均衡设计理念的新、旧路面结构匹配性设计研究。
(2)高速公路改扩建存在工作面窄且不连续、养生周期较长、交通干扰大等问题,为确保在不中断交通的前提下尽早完成施工作业,这就需要采取两层结构层连续摊铺施工及在完成全部结构层施工前临时开放交通。故需解决两层连续铺筑的时间间隔及上一结构层质量控制标准,临时通车路面结构及质量验收标准。
(3)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旧路结构复杂,各种病害及处治方式较多,路面设计方案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数字化高精度三维实体路面多层结构信息模型,以通过空间三维手段实现路面设计方案优化及工程量调整,同时将路面三维模型作为数字资产承载于平台之上,实现路面模型信息存储与查询,用于指导设计与施工。
(4)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产生大量圬工材料、水泥稳定材料、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等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如何综合考虑并解决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处理,并应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各路面结构层,并形成成套技术指南。
3.主要研究内容
3.1基于寿命均衡的改扩建路面设计技术研究
通过选取改扩建工程中“白+黑”、“白+黑再+黑”、“黑+白”、半刚性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典型的旧路路段行车道与硬路肩,进行但不限于雷达法(GRP)结构内部病害无损检测与识别、水泥混凝土板块稳定性检测--FWD方法、FWD路面结构承载力等现场试验检测,室内疲劳、动态模量、单轴贯入、沥青混合料四点疲劳弯曲、稳定度及车辙等试验,开展对应的检测体系研究,建立不同旧路路面结构的路用性能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并结合改扩建工程中新建路面结构设计,开展基于寿命均衡设计理念的新、旧路面结构匹配性设计研究。
3.2基于改扩建项目路面快速铺筑技术与临时通车路面材料及性能研究
针对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面宽度窄、工作面不连续、养生周期长、交通干扰大等问题,研究路面水稳层双层连续铺筑、快速养生、不同沥青结构层连续铺筑等可快速开放交通的新材料、新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通过室内试验(工业CT扫描、数字图像处理等)及试验段验证,重点研究水稳混合料双层连续铺筑,在保证下层水稳质量的情况下,上一层水稳摊铺的时机;不同沥青结构层连续铺筑的时机等内容。
基于改扩建工程保通需求,系统研究临时通车路面材料的选型、混合料类型、性能和临时通车技术要求。应重点试验研究不同限速、不同交通量下,临时通车路面对应的路面结构和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合料车辙、稳定度、室内加速加载试验、疲劳试验、沥青PG分级、路面横向力系数等试验检测)进行验证。
3.3高速公路改扩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1)改扩建工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与适用性研究
提出适用于改扩建工程的水泥面板、梁板、水稳基层、沥青路面等废弃物综合再生利用方案及其适用性,制定方案选择的指导性原则,开展综合利用方案与路面结构设计匹配性研究。
(2)不同固体废弃物的材料设计方法与标准研究
开展固体废弃物分类分级及利用方法、高效再生添加剂选型与组成优化设计研究、固体废弃物再生料与新料性能等效性和耐久性评价研究。开展再生利用生产工艺改进、设备改造研发研究,对相关质量标准、评价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①ATB-25和AC-25泡沫及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研究
根据现行规范中ATB-25和AC-25沥青混合料级配分别开展ATB-25和AC-25泡沫及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研究,其各项性能指标应分别达到现行规范中规定的ATB-25和AC-25沥青混合料性能指标要求。重点研究旧沥青混合料中沥青分别为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时,RAP级配范围及质量指标要求、新旧料的掺配比例、再生剂的类型及比例、配套的施工工艺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旧沥青全套试验、沥青PG分级、回收沥青混合料性能试验、新旧料参配后混合料性能全套试验、再生沥青PG分级、新旧料参配后混合料配合比试验、内部结构分布工业CT及扫描电镜法试验、长期性能APA试验、再生混合料四点弯曲疲劳试验等试验检测)进行验证。
②沥青混合料热再生研究
根据现行规范中ATB-25、AC-25、AC-20、AC-16和AC-13沥青混合料级配分别开展上述沥青混合料热再生研究,其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现行规范中规定的ATB-25、AC-25、AC-20、AC-16和AC-13沥青混合料性能指标要求。重点研究旧沥青混合料中沥青分别为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时,RAP级配范围及质量指标要求、新旧料的掺配比例、再生剂的类型及比例、配套的施工工艺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旧沥青常规指标全套试验、沥青PG分级、回收沥青混合料性能试验、新旧料参配后混合料性能全套试验、再生沥青PG分级、新旧料参配后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等试验检测)进行验证。
③水稳再生混合料研究
根据现行规范中水稳底基层和基层级配及配合比设计方法开展水稳再生混合料研究,其性能指标应达到现行规范中规定的水稳底基层和基层性能指标要求。重点研究当旧水稳料或旧水泥混凝土破碎为碎石(3cm及以下)及块石(5cm以上)两种情况下,碎石、块石的级配范围及质量指标要求、新旧材料掺配比例、再生剂的类型及比例、配套的施工工艺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旧水稳混合料破碎后集料性能全套试验、破碎集料与新集料混合掺配后集料性能全套试验、水稳混合料再生配合比试验、再生水稳混合料性能试验等)进行验证。
④水泥再生混凝土研究
根据现行规范中水泥混凝土级配及配合比设计方法开展水泥再生混凝土研究,其性能指标应达到现行规范中规定的相应标号的水泥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重点研究当旧水稳料或旧水泥混凝土破碎为碎石(3cm及以下)及块石(5cm以上)两种情况下,碎石、块石的级配范围及质量指标要求、新旧材料掺配比例、再生剂的类型及比例、配套的施工工艺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旧水泥混凝土破碎后集料性能全套试验、破碎集料与新集料混合掺配后集料性能全套试验、水泥混凝土再生配合比试验、再生水泥混凝土性能试验等)进行验证。
⑤旧材料直接利用研究
开展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共振破碎研究,重点研究基于防反射裂缝性能的路面加铺结构类型、配套的施工工艺等内容。并通过室内试验及试验段(包括但不限于路面现场检测、落锤弯沉检测及结构动态模量反算、路面内部结构三维探地雷达厚度与结构状况检测等)进行验证。
4.主要研究成果及考核指标
(1)预期成果
①广东省公路改扩建路面工程检测评价与设计指南;
②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工程快速施工指南;
③高速公路临时通车路面技术标准;
④高速公路改扩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
(2)考核指标
①发表科技论文10篇以上,其中SCI/EI 收录论文4篇以上;
②申请专利6项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附件2:
资质等级要求 |
KT4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KT5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 (2)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
注: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KT4标: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一条里程长度在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 (2)近5年内,投标人承担或已完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1个。 KT5标: 近5年内,投标人承担或完成高速公路路面方面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至少1个。 |
注: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财务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近3年指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KT4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条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或一项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
KT5 | 1 | 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 |
KT4 | 主要研究 人员 | 5 | 2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且近5年内参与过一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或一项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3人具有路桥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参与过一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或一项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
KT5 | 5 | 2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且近5年内参与过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3人具有路桥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内参与过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工作。 |
注:1.近5年指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3.以上为本项目各标段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4. 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时填报;其它主要研究人员仅需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函中作出承诺,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其它主要研究人员。
5.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科研服务期限、预期成果及考核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主课题》包含7个课题标段中不含课题4和课题5外的其它课题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课题4和课题5的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书:3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业绩:2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注: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注: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服务书 | 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 工作思路 | 4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描述准确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 ||
对招标项目的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 4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 |||||
研究内容及 计划安排 | 6分 | 根据对课题研究内容及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一般得4.8分,较好得4.8~5.4,好得5.4~6分。 | |||||
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 措施 | 8分 | 根据对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 |||||
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 8分 | 根据对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KT4、KT5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E1=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2=0.3。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
2.2.4 (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6分;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内,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满足以下条件: KT4标:(1)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高速公路改扩建勘察设计项目每获得1个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的得2分,且最多得2分。(2)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每获得1个市厅级奖项的得0.5分,每获得1个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且最多得2分。(3)本项加分最多得4分;未获得任何奖项的,本项加分得0分。 KT5标:(1)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高速公路路面方面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每获得1个市厅级奖项的得0.5分,每获得1个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2)本项加分最多得4分;未获得任何奖项的,本项加分得0分。 注:1.奖项类别包括:市厅级(含省公路学会)、或省部级(含中国公路学会)、或国家级、或其它奖项(如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等。2.如同一项目、课题或专题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不重复加分,按较高级别奖项得分只计算一次。 | |||
业绩 | 20分 | KT4标: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 (1)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投标人每增加完成1个长度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1.5分,本项最多加4分; (2)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每增加承担或完成1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加1.5分,本项目最多加4分。 KT5标: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投标人每增加承担或完成1个高速公路路面方面相关科研课题或专题业绩加1.5分,最多加8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方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服务书得分时:当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以下单数时,各评标委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服务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服务书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服务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3.6 | 在评标办法范本原文3.6.1(4)项后增加(5): (5)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增加3.9.3-3.9.8款: 3.9.3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以下原则逐标段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的2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另一个标段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各标段其余中标候选人根据上述原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依次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2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9.8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3.10 | 增加3.10款“否决投标条款”: 1、投标人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登记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4、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报价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6、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服务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服务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服务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6">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156*****52650.doc">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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