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边停车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招标公告
智慧路边停车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招标公告
( 智慧路边停车项目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智慧路边停车项目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备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是落实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及智慧城市要求,针对智慧路边停车收费管理的社会公众化服务特点,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综合运用射频、手机通讯以及泊位自动监控等技术,打造“判定精准、使用方便、结算便捷、技术稳定”的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体系。 智慧路边停车项目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是服务于2014年底招标的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于2014年底签订合同并开工建设,于2015年1月1日完成原特区内9997个泊位的上线试运行,于2016年4月完成原特区内前端设备(车检器、网关、中继器)初步验收,根据2019年2月签订的“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补充协议及招投标文件前端设备参数要求,项目前端设备寿命为3~5年,至2019年前端设备已运行满5年,部分前端设备进入老化期,需要进行损坏新装、维护修复、低值易耗易损件更换等工作。 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以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为支撑,通过前端设备收集车辆的车位状态与用户停车申请信息生成消费订单。鉴于此,前端设备承担系统车位状态信息的检测、采集和发送工作,是系统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前端设备涉及的区域广、道路环境复杂,前端设备的稳定性及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中心停车业务服务能否正常开展。为确保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十分有必要采购智慧路边停车项目原特区内部分前端设备更新维护服务,以保障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固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新增资格要求: 无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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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主要是对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前端设备及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主要针对2016年4月二期项目完成初步验收的原特区内福田、南山、罗湖、盐田4个区共计9997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的前端设备(除深圳市道路停车试点购买服务项目中四个试点片区以外的)进行维护,其目标是保障目前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前端设备运行在较优化状态,在发现故障时能灵活、快速实施,及时处置相关故障,为市民提供可靠的停车服务。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项目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1)前端设备维护; 2)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 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端设备维护;第二部分为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 2.现状概要及维护内容 1)前端设备维护 前端设备现状 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前端设备主要包括原特区内福田、南山、罗湖、盐田4个区共计9997个泊位的车检器、中继器、网关,以上设备均能正常使用,但已过保修期。以上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系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具体工作内容: 前端设备维护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车检器、中继器和网关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如设备故障的检修、易损部件的更换及易耗物品的更换(车检器、中继、网关电池更换)、资产管理等,这些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以保证系统正常有效地工作。 而针对本次原特区内福田、南山、罗湖、盐田4个区共计9997 个泊位的前端设备(车检器、中继器、网关)维护,投标人提供安装、拆除、维修、电池更换、检测、调试服务,其中因中继器、网关电量不足导致的电池更换服务免费,而因电池损坏导致无法使用的,按单个电池价格进行结算(含安装服务)。经投标人、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确认无法修复的设备的更换,按投标价进行结算。 由第三方提出的泊位前端设备的拆除、安装工作,以及在设备拆除、恢复安装中产生的易耗品(车检器、中继、网关配件[包括外壳、太阳能板、电池、天线等])的更换、设备调试不在本项目中。 2)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 系统现状 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Oracle数据库进行开发,该系统根据道路停车管理业务流程对功能的需要,实现“服务功能域”、“交易功能域”、“监管执法功能域”和“安全保障功能域”四大功能需求,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平台、呼叫中心电话语音系统、停车大数据平台、清分结算平台、APP客户端和PDA巡检客户端六个部分。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具体工作内容 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主要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同时解决前端设备在接入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涵盖的一系列软件开发,包括如下: l 升级并优化前端设备及系统后台的软件版本; l 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前端设备相关功能模块的优化升级; l 应用服务的搭建部署; l 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接口的数据对接; l 应用服务器的安装部署; l 处理用户的投诉工单,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l 对前端设备所使用的相关服务器提供维护服务:包括设备检查;查杀病毒、黑客木马程序;补丁升级,病毒库的升级;性能优化以及必要的软硬件升级、调整; l 购买前端设备厂商的原厂服务(含新更换设备的三年质保服务[含前端设备配件的免费拆装/更换包括外壳、太阳能板、电池、天线等]、系统工单处理、系统故障处理及前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等); l 解决前端设备运行过程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项目人员要求 1.现场派驻 (1) 投标人需安排具有项目管理相关资格证书或同等能力且从事运行维护服务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包括3年)的维护项目经理负责对本项目运行维护服务的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及管理。维护项目经理应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及监督,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维护项目经理。 (2) 投标人安排提供不少于5人的驻点工程师团队及不少于10人的现场维护团队(可以是投标人工作人员以及设备厂家工作人员)落实维护工作,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技术人员不得由同个人兼顾。驻点工程师人员应保持稳定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承诺每天驻点工程师不少于4人,每天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7人。 (1) 团队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且经过专门的培训或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从事运行维护服务相关行业的时间不少于1年,且需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 (2) 投标人安排的驻点工程师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监督,驻点工程师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任意更换。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维护服务人员,经采购人提出,投标人须一周内更换。 (3) 投标人驻点维护人员与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同步,并且须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此外,遇任务繁重时能确保及时加派人手,以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及开展。 (4) 派驻人员的服务费包含在项目费中,不另行计算支付。 (5) 投标人必须以行政区为单位提供四名现场负责人员负责相应片区前端设备维护工作。 (6) 投标人安排的驻点工程师需定期对相关软件、硬件、前端设备和系统进行巡检,在发现系统故障后应采取应急措施修复故障,并将故障处理情况向维护项目经理汇报,不得瞒报或故意迟报。 2.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现场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 ||||||||||||||||||||||||||||||||||||||||||||||||||||||||||||||||||||||||||||||||||||||||||||||||||||||||||||||||||||||||||||||||||||||||||||||||||||||||||||||||||||||||||||||||||||||||||||||||||||||||||
商务需求 | 一、项目范围及年限 项目范围为深圳市辖区范围内。 项目年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总体服务要求 1.1投标人须提供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如:分析设备故障原因、恢复故障、维修故障设备、软件系统升级、网络调试等服务。在设备故障维修期间,投标人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不中断,并在维修完成后提交维修报告。 1.2 投标人需开展日常、定期巡检服务,确保中心相关信息化系统无隐患正常运行,并且每次运行维护服务,维护服务商均应填写相关记录表,以存档记录。 1.3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信息化资产盘点的相关工作。 1.4投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后,应在15日内向中心提交项目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包括各类可能出现问题故障的应急处置方案,便于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1.5投标人须依据采购人设备日常使用情况制定年度备品备件计划,确保相关设备出现故障时有备件更换。 1.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参与维护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信息保密协议,以保障信息安全,防止重要信息泄露。 1.7投标人派驻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的节假日工作安排,安排专人值班,保障系统在深圳市重大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部门的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期间运行正常。 1.8投标人须遵守采购人现有的维护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对投标人维护服务的考核及相关奖惩。 1.9投标人提供的维护服务须达到如下标准:
2.维护车辆要求 提供不少于4辆的维护用车(可以是投标人车辆或设备厂家提供的维护车辆)来保证前端设备的现场维护。 3.维护服务时间要求 3.1投标人安排的维护项目经理、驻点工程师需在7*8小时服务时间内坚守岗位,并按计划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3.2投标人在非工作服务时间应设定专人7*24小时接听的移动电话热线,用于解决中心的突发故障或技术问题。 3.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深圳市重大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部门的通知为准)、领导视察或兄弟单位参观等重要时段,投标人安排的驻点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安排,组织专人专职值守,并依据采购人有关重要时段维护保障计划提供维护服务。 4.维护响应时间要求 投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判断故障级别,并在采购人规定的相关应急响应时间内及时解决故障,应急响应时间表如下:
5.维护例会要求 5.1投标人安排的维护服务人员须每月参加一次维护服务例会,主要由投标人安排的维护项目经理向采购人负责人汇报每月维护工作情况,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 5.2投标人须参加采购人针对特定维护问题召开的专项会议,并按会议有关要求做好维护服务。 6.维护巡检要求 6.1维护巡检按巡检频次可分为日巡检、周巡检、月巡检及季巡检,依据使用情况,主要对前端设备和相应的软件、应用、服务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 6.2投标人须在日巡检、周巡检向采购人提交巡检记录表,月度巡检后需结合日巡检表、周巡检表的记录总结本月巡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在月度维护服务例会上向采购人汇报,季巡检后需形成季度巡检报告,以作为季度考核依据。 7.备品备件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为保障前端设备出现故障可及时更换,本项目维护的所有设备需提供设备总量6%的备品备件(包括相关配件材料),而所需的前端设备更换的相关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中。 8.维护服务清单(注:本清单只对系统各部分的重点设备进行罗列,但不仅限于以下设备)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前端设备必须按原品牌设备更换维护,且完全兼容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中车位检测器必须为可拆卸设备(即外壳和核心部件可分离并可使用简单工具更换核心部件)。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前端设备及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等技术 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验收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质保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两年的技术支持及质保服务。 二、投标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基准价,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本项目报价内容:第一部分为前端设备维护报价(投标报价清单1-3项),根据现场实际维护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其中因中继器、网关电量不足导致的电池更换服务免费;而第二部分为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投标报价清单4-6项),此部分为总包价,包括前端设备日常巡检维护、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对接至正常使用、原厂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清单”参考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报价。 投标报价清单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其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参考基准价,也不得以低于企 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80%,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周1] 。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中提出的综合单价为依据。 5.前端设备厂商的原厂服务,包含新更换设备的两年质保服务(含前端设备配件[包括外壳、太阳能板、电池、天线等]损坏后的免费拆装/更换)、系统工单处理、系统故障处理及前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等。 6.本项目维护内容包括前端设备、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修复、安装部署、软件升级、电池更换等全部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其中前端设备与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的软件对接、硬件设备的维护工作包含在上述投标基准价内,不另行报价。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8.投标方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服务费、工具及车辆使用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二、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维护服务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12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0天内向招标方提交实施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0天内完成原厂服务的购买。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期成果。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2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完成项目验收,并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二、项目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终验时将项目的全部有关文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文档:技术文件(包括源代码及应用程序)、资料(实施方案、设备到货、巡检报告、项目周报/月报/半年度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等,以及本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同时刻录成光盘交付招标人。 三、项目付款要求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万,第一部分总价为合同总价减去第二部分总价后的剩余费用,采用先服务后付费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投标报价清单”1-3项中标价及现场实际维护的工作量按季度进行汇总结算;第二部分总价为“投标报价清单”4-6项中标价汇总金额,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该部分总额的30%,第二笔在运维期半年后申请支付该部分合同总额的30%。项目余款在维护服务合同期满后与维护服务考核结果结合,依考核成绩支付剩余金额。 四、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达到项目验收标准,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设备到货、巡检报告、项目周报/月报/半年度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 2.纸质文本3套,电子版光盘1套。 五、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3.投标人提供一部独立电话专门用于故障维修申报。在接到报修信息后依故障严重程度,按应急响应时间表中的有关规定及时修复故障。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故障,需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供相关人员使用,保证业务不至于中断。 4.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计划进行前端设备的维护。 5.投标人本次维护的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护、修复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维护所涉及的设备、零配件更换、软件升级等皆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需自备各种维护/维修的器械、工具、车辆(包括软件)进行维护、维修业务,并能够保证任务紧急时多个工作点同时开展工作的需要。 7.投标人每次维护结束后需提交维护服务报告,以便备案存档,并协助做好各类设备的领取、维 护、维修以及统计等管理工作,及时提交相关的统计数据及报表。 8.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定期更新。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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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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