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库公开采购公告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库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科技培训计划,结合兴山县农民培训的实际情况,为了提升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兴山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公开采购确定一批农民科技培训机构,建立定点库,现就公开采购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山县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库
2、资金预算:2019年资金预算29万元,2020-2021年根据中央和地方下达的各项培训资金进行预算。
3、公开采购内容:本次采购3-5家农民培训定点机构(具体数目在询价采购程序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建立兴山县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库,承担兴山县农民科技培训以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要有农民培训、技能培训等资质和经历,且承担相关培训任务时,质量较好,信誉度高,能按时按质完成规定的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及方式
1、兴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3-5人的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实行百分制评分,计算平均分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为合格,根据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最终确定的定点机构数目,纳入培训定点机构库;
2、此次公开采购确定的培训定点机构有效期为三年(如有违纪违法受到处罚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承担农民科技培训任务的除外);
3、采购人与定点库中的培训机构每年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责关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涉及到各行业部门牵头的培训任务,由各行业部门在定点库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委托开展培训工作;
4、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对定点机构进行综合考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培训不力、进度缓慢、转包培训任务、培训学员评价低下等问题,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直接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五、询价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及送交地址
2019年9月4日上午9:00整为公开采购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送交地点为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40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询价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4日上午10:00分,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七、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兴山县农业农村局4004办公室
联系人:韩宝玉 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7日
附: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评审内容及标准
农民科技培训定点机构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证明材料制作 | 2分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有序、内容详实,完全符合公告要求的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类似业绩 | 20分 | 1、投标人承担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达3年度以上得10分,2年度得6分,1年度得2分,未承担过的不得分。承担过类似的培训工作达3年度的得6分,2年度得4分,1年度得1分,未承担的不得分。 2、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培训人数达500人以上得10分,300-499人得6分,100-299人得2分,99人以下不得分。(提供合同或主管部门文件、主管部门开设的信息平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3 | 类似项目获奖 | 8分 |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承担的由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组织的培训项目,在项目绩效考核中,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以上或百分制考核得90分以上的加2分,最多得8分。(提供考核文件或奖励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4 | 机构人员 | 16分 | 1、有稳定的培训组织管理团队;拟投入本项目培训的团队人员在6人及以上得8分,4-5人得4分,2-3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配备表和员工在岗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事业单位需提供在编证明,非事业单位需提供员工近3个月社保证明);2、拥有必要的师资队伍,自有或外聘有相关专业师资在20人及以上得8分,10-19人得4分,4-9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自有师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及参与以往项目的证明;外聘师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和外聘合同或长期合作证明) |
5 | 培训场地、实训场地 | 14分 | 1、根据投标人的办公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设备配备等情况对培训场地实力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5分,较差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以上考核内容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的实训场地情况:自有参观实习基地或场所的得4分;与相关合作社、基地签订有合作合同,能接收培训学员实习的得2分,无基地无合作合同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6 | 培训管理制度 | 6分 | 培训管理制度主要规范整个培训的组织、保障等工作。投标人所制订制度质量横向比较最优者得6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制度不得分。 |
7 | 学员管理制度 | 6分 | 学员管理制度主要规范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投标人所制订制度质量横向比较最优者得6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制度不得分。 |
8 | 教学(班级)管理制度 | 6分 | 教学(班级)管理制度主要规范培训教学的相关工作,包括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投标人所制订制度质量横向比较最优者得6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制度的不得分。 |
9 | 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 6分 | 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主要根据项目要求规范档案信息的整理工作。投标人所制订制度质量横向比较最优者得6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制度的不得分。 |
10 | 财务管理制度 | 6分 | 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根据项目要求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规范。投标人所制订制度质量横向比较最优者得6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2分,其他得1分,未提供制度不得分。 |
11 | 培训过程管理 | 10分 | 投标人书面承诺:按照湖北省农业村厅、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承担农民培训工作,并将项目资金用于农民科技培训实训、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认定管理等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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