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

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阳经计前期〔201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浏阳经开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

3、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片区;

4、项目概况:总投资额约44040万元。其中:健寿大道南延线(金阳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长度约2540米(其中桥梁段长度约1640米,宽约24米,利用桥下空间布置慢行道,路基段长约900米,宽约40米),含桥梁、路基路面,排水,管线,照明、交通等,估算约34240万元;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金阳大道)道路工程,城市主干道,长度约1200米,宽约40米,含路基路面、排水、管线、照明、人行道铺装及绿化等,估算约9800万元。

5、设计周期:(1)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金阳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含概算编制审核)45日历天;

(2)健寿大道南延线(金阳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设计总周期80日历天,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10日历天;方案设计及审核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核)50日历天;

(3)各阶段的可研、测量与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招标范围:

(1)健寿大道南延线(金阳大道-长浏高速)道路工程,服务内容包括:可研、方案设计(含测量与勘察)、初步设计(含测量与勘察);

(2)健寿大道南延线(中央大道-金阳大道)道路工程,服务内容包括:可研、初步设计深化与优化(含测量与勘察)。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可研资质:

(1)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甲级资信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2.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1)或者(2)和(3)设计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专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其中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可研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勘察、可研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且联合体牵头方应至少具备资质条件要求中第2.3项资质中第(1)或者同时具备(2)和(3)设计资质(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7.5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7">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等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9月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可研、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联 系 人:袁先生、彭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转1939

标签: 勘察设计 可研 道路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