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雅蓝月谷学校宁乡市南雅蓝月谷学校2019-2022年学生试卷、办公室文印第1次 招标公告
南雅蓝月谷学校宁乡市南雅蓝月谷学校2019-2022年学生试卷、办公室文印第1次 招标公告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宁乡市南雅蓝月谷学校2019-2022年学生试卷、办公室文印采购 | 明细见附件 | 1 | 项 | 150000 | 150000 |
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无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本项目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4)根据税总函〔2017〕40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公告及采购需求,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修改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无
采购人: | 宁乡市南雅蓝月谷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景新 | 联 系 人: | 姜峰 |
电 话: | ****-******** | 电 话: | 150*****490 |
地 址: | 宁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谐园路 | 地 址: | 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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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8 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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